“此次赴津是奉命传达委座关于'平津□□善后'之指示,并督导军警宪特机关之协同执行。平津是戡乱北大门,重中之重,要是大门松了,关内的仗可就没法打了。”

“我来之前,从参军处调阅了去年九月以来,华北各地送上来的□□报告。坦白说,质量参差不齐。有的站,连'职业学生' 名单都抄录错了;有的站,行动前竟将风声泄露了出去。”

参军处军务局上校参谋况文荀环顾四周,最后注视着吴敬中,微笑着说道,

“吴站长,您是前辈,我后生晚辈,不周到之处,还请多包涵。今日就先请吴站长介绍天津站现在的组织架构和近期工作重点。若有问题,会后单独聊,也请诸位配合。”

况文荀不过二十六七岁的模样,人生得斯文英秀,高挺板正,戴着一副金丝眼镜,书生气很重,说话说话圆融得体,行事滴水不漏。

过分的温和就是疏离,面对着众人的恭维,他维持着恰到好处的礼仪,敷衍得密不透风。

会议室里的人各怀鬼胎。

吴敬中城府深阻,面上带着和蔼的笑意,之前对况文荀这人的印象只停留在传闻里,年纪轻、稳重有才干、深得上头重用,原本只道是夸大其实,都是源于有一个好伯伯的缘故。

今日一见,活脱脱一个小楚材。

伺候好了是条路,伺候不好是颗雷。

他心道可得将金条美金的事给捂牢了。

余则成心中留神警惕,一方面觉得此人不好对付,这段时间更要小心行事,一方面却又觉得这会是一个能让自己坐上副站长的好机会。

陆桥山则是抓住了“行动前竟将风声泄露了出去”这一句,觉得是个将李涯掰下去的好机会。

李涯对此不置可否,会说漂亮话,有背景,坐办公室就坐到了上校。他李涯对党国一片赤诚,从未改变,不怕被查。

至于情报泄露一事......他心中冷笑,该担心是他陆桥山!

翻译室里,苏念有一页没一页地翻着手里的材料,另一旁的同事窃窃私语讨论着什么。

南京来人一事,苏念早就从李涯那里听到风声,整个保密局都严阵以待。她倒没有多在意,她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翻译,怎么也不会有她的事。

她心里一直思忖着另一桩事情。

陆爷爷如今生活过得如此拮据,她心里着实不安,她想送钱给他。又想起那天他的眼神,恐怕一早就认出了她的身份,那话是有意说给她听的。可她......还是先托倾如送钱过去。他中过风,再去看医生,能不能恢复得好一些?

等她托李涯查的事有了眉目,她就可以再去见他......到那时......到那时......

这般想着,神思飘忽,走在走廊上,转角处,冷不丁冒出一行人,她捧着一叠材料止不住脚步,撞上了正中间的一人。

苏念立即道歉,抬眸的那一刻,霎时一惊。

那人身边围绕着的几人也手忙脚乱地上前表示着关怀,仿佛他是张纸做的,被她这么一撞,就会破了似的。

这时躲避已来不及,苏念整个人虚飘飘地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况文荀镜片后的目光落在她身上,顿了顿,开口问道:“这位是......”

陆桥山目光在两人之间百转千回,立刻笑着介绍:“这是翻译室的苏念苏小姐。”

况文荀站在她跟前,朝她伸出一只手,微笑:“苏小姐,你好。”

苏念内心维持着一种混乱的平静,腾出一只手送出:“你好。”

况文荀握了一下,松开。他又拾起飘落在地上的一张材料递还给她,微微颔首后领着人走了。

苏念松了一口气。

她只当他没认出她,可下班走在回宿舍的路上时,有人忽然在身后叫住了她。

“念念。”

一辆乌黑的别克车她身边停下,车窗开着,里头露出一张英秀斯文的脸。

是况文荀。

苏念心中尘埃落定,拘谨地冲他笑笑。

“好久不见,念念,这次我来天津,杨伯父杨伯母托我带了些东西给你。”

“我妈妈身体还好吗?”

“你放心,杨伯母一切都好,只是想你得紧。”况文荀温和的目光落在她的脸庞上,“上车吧,我请你吃晚饭。”

“你来天津,该是我来请客。”

苏念上了车,坐在后座,与他各自守着一扇窗。多年未见,生疏中透着一丝熟稔,大概因为彼此都见过对方最顽劣的时刻的缘故。分别之际,都未长成,成年骤见,好似隔了一层透明的薄膜,说话都是半明半昧的。

在她口头指引下,车子拐进一条窄巷,在一家小店门口停下来。

说是小店,其实只是半间门面,夹在两家杂货铺中间,窄窄的,像被人挤扁了塞进去的。木招牌斜挑出来,黑底绿字,漆皮起了泡,边角让雨水浸得发软,往下耷拉着,上头洋洋洒洒写着五个黑色大字:

「肉夹馍咖啡」

既是路边小店,那肯定是情调全无的,比不得起士林的水晶吊灯、白桌布、银餐具。

这里是另一重天地。

店门口支着炉子,铁板上滋滋冒着油,馍在火里烤得焦黄,一股麦香混着卤肉的浓烈咸鲜,直往鼻子里钻。门里头又透出一股咖啡的苦香,两种气味混合成一种热腾腾的市井气。

况文荀在桌边坐下,怔了怔,皱鼻笑道:“看来你是还没原谅我。”

苏念起初颇心里纳闷,但见他的目光一直落在油汪汪的肉夹馍上,一桩往事无缘无故地浮上心头。

她与况文荀之间,如果硬扯关系,青梅竹马一词,也勉强称得上。

只不过他比她大上八岁,要苏念现在形容,更像是大孩子哄小孩子。

第一次见面,她五岁的时候,他十三岁,在大人们的指使下,称他荀哥哥。

十三岁的荀哥哥苍白文秀,有点女孩子气,漂亮得有些沉重,瘦削的身子掩在空落落的白衬衫下,看上去像是只有十岁的模样。

杨楚两家世交,楚材于杨立仁来说,更是亦师亦友的存在。后来,杨念更是认了楚材做干爹。楚材一直没有成婚,平日里忙于公务,况文荀就暂居她家。

起初,她不太喜欢他,总觉得他分走了她母亲的爱。可他脾气实在温驯,待她百依百顺,她也渐渐真心把他哥哥来看待。

可只有一事,荀哥哥会拦她。

“念念,在屋里打伞,会长不高的。”

她心疑是他对自己的身高耿耿于怀,才故意来吓唬她,不以为意。不止自己打,还给他打。

后来有一日,他领着她上街买零食,好似看到了什么人,忽然一手拉着她,一手扒拉着人群往前跌跌撞撞地跑。等回过神来,已迷失了道路。

大人终于找来时,荀哥哥露出一个苍白的微笑,解释道:“念念刚才想吃肉夹馍,我带着她找店铺,迷了路。”

况文荀虽比她大上八岁,一向以她马首是瞻。她那段时间,大概确实十分的好吃贪嘴,大人们一致地相信了他的说辞。

她气得两根辫子在脑后震颤颤的。

回到家后,况文荀兀自一人怔怔出神,也不向她道歉。

她气烘烘地在他油亮的黑皮鞋上留下一个浅灰的鞋印,噔噔噔跑上楼,发誓再不要理他。

她自幼就是家中的掌上明珠,父母暂且不论,就是祖父母和姑姑,个个待她如珠如宝。娇养惯了,气性颇大,蒙此冤屈,自是不肯轻易咽下这口气。

再也不要理他。

任他后来百般讨好,就是不要理他。

得知他出国的消息时,她坐在草地上,正把脸贴在一只胖乎乎的黑白花小狗身上。

真气人。

没有道歉就走了。

太阳明晃晃地晒着,落到草地上的黑白花小狗重新扑到她怀里,用湿润的黑鼻头亲着她的脸,她回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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