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主难忘,旧情难消,强扭的瓜又不甜,何必让自己变得如此低声下气,鹿文笙自己都承认他是知道的。
莫名的怒气一下喷涌而出,沈鹤归黑着脸,掀帘就想跳车,把驾车的锦衣卫吓了一跳。
俯视着青色的飞鱼服,沈鹤归才想起来这是他的马车,不是鹿文笙的。
沈鹤归止步,被自己的行为气笑了:“呵!”
听到呵笑,鹿文笙才意识到沈鹤归生气了,她急忙拉住他的腰带解释:“我失落不是因为肃王殿下,这是殿下的马车,要走也是我走。”
沈鹤归将衣裳穿的一丝不苟,毫无褶皱,她都不好意思硬抓,只能拉腰带。
但拉完她就后悔了,因为沈鹤归今日配的是如意勾宫绦腰带,她这么一扯,肯定勒到了。
果不其然,闷哼声在下一秒传到入耳中。
鹿文笙咽了咽口水,假装没听到,硬着头皮解释:“殿下的好意我都知道,刚才只是想起了小时候一起长的哥哥……他是我某个邻居家的儿子,那位大哥哥待我很好,而且某些地方长的很像肃王殿下,奈何很久没得到他的消息了,我这才有些失落。”
不能说是亲哥哥,也不能提是酒窝像,不然很容易被沈鹤归查出她的身份,若他继续追问,她便只能继续瞎编。
沈鹤归理了下朱红腰带,十分高冷的在鹿文笙对面坐下,他手长脚长个子高,空间一下子逼仄起来。
滚烫的温度穿过衣料,烙上鹿文笙的小腿,她不自在的想将腿移走,奈何左右两侧都被沈鹤归的长腿封锁。
算了,就这样吧,她现在和沈鹤归是同性,不用讲究。
沈鹤归并未计较鹿文笙扯腰带犯上:“没撒谎?”
鹿文笙用力点了下头,没说话。
沈鹤归被成功哄住,但不愉依旧残留在他心间,他情不自禁拿自己与沈照比了起来:“回到四年前,让你再选一次,你会选我还是肃王?”
知道沈鹤归是男主,注定会成为皇位争夺的胜利者,鹿文笙答的毫不犹豫:“选太子殿下!”
沈鹤归:“不可欺瞒,我要听实话,你觉的那皇位是我坐合适还是肃王合适?理由是什么。”
鹿文笙:“太子殿下合适。肃王身边小人扎堆,各自抱团,勾心斗角,太子殿下这边却多是做实事的臣子,斗争也不严重。”
沈鹤归很满意鹿文笙的回答,他说出了最想问的问题:“如果我真的是妖孽,你会如何打算?”
三个问题,兜头落下,没留任何思考的时间,所以鹿文笙成功被最后一个问题卡住了。
沈鹤归为何会问出这个问题?他又不是,问了也没意义啊!
沈鹤归见她沉默,催道:“很难答?”
“啊!”鹿文笙急忙摇头:“不难。”就是很意外,眼下情况还是说些甜言蜜语比较好,黑脸的沈鹤归看的心里发毛,消受不起。
“只要殿下还是殿下,未来某天变成妖也不要紧。话本里的妖怪都很厉害,还有法力,殿下若真化了妖,还当着人间的皇帝,那我这臣子肯定做的很开心。”
沈鹤归疑惑:“为何妖当皇帝你会很开心?”
鹿文笙睁着一双含情目就开始列举好处:“最大的好处当然是耐造,人吃五谷杂粮会生病,妖怪不会;人的精力有限,十几个小时就必须睡一次,一次至少要六七个小时,妖怪肯定不用;遇刺被捅一刀,人大概率会死,不死也要养很久,妖怪肯定不会这样;还有打架,就算是群殴人肯定也打不过妖怪。”
鹿文笙抬手点着指头开始总结:“不会轻易生病,精力无限,耐造,不容易死,能活很久,纵观古今,这样的好主子,打着灯笼都难找。历史上有多少能臣是因为良主去世才没能实现抱负。”
鹿文笙抬头。
沈鹤归看她这是什么眼神?怎如此诡异!
视线落在鹿文笙明丽的双眼上,沈鹤归动了动眼珠,徐徐开口:“可我听着你的形容,不像在说良主,倒像在说牲口。”
鹿文笙讪讪:“理是这个理,但殿下也不必讲的太直白,给牲口留点脸面。而且牲口熬几年,死了也就解放了,妖怪应该要熬成百上千年才能解放,这么一想,妖怪当皇帝,还怪可怜的,悠长的寿命全用来上朝处理政务了。人世缤纷灿烂,妖怪皇帝坐拥江山,却没有自己的生活,更没时间走出皇宫,去看看属于他的自由天地。”
沈鹤归:“……”他的寿命,是比人长些,政务的确很枯燥。
静默蔓延。
鹿文笙:“殿下怎么不说话,是觉得我哪里讲的没道理?”
沈鹤归深吸了一口气,劝自己:别听鹿文笙胡说八道,他不是牲口,也不可怜,外面的世界没什么好看的。
沈鹤归看向马车外街市,心中那点不愉彻底消散:“下车吧,带你去吃午膳。”
朝食虽丰盛,但量不大,鹿文笙只吃了个半饱,其实早就饿了。
因此沈鹤归话落,她的注意力便被‘午膳’二字引走了。
鹿文笙探头看向外面极为普通的餐馆,感到非常意外。
那店面实在不起眼,灰扑扑的招牌边缘已有些卷翘,招牌上的字迹也十分黯淡,门脸窄小。从窗口望进去,里头似乎只摆得下四五张方桌,光线有些昏沉。这与她预想中沈鹤归这般身份会踏足的地方,相去甚远。
就这打量的一小会儿功夫,沈鹤归已经下车了。鹿文笙翘着大拇指,抓着衣摆赶紧跟上。
沈鹤归才撩开那半旧的蓝布门帘,柜台前正在算账的老板娘眼睛一亮,便熟络的迎了上来:“好久不见,你这小子又俊了不少。”她上下打量着沈鹤归,“正值饭点,外面乱,我带你去后院吃。”
“好。”沈鹤归虽惜字如金,鹿文笙还是听出了几许亲近感。
沈鹤归一走动,露出了他身后的鹿文笙,瞬间,老板娘的双眼更亮了,她带着善意打量:“呦!这是你朋友?这双眼睛生的好,可惜不是女娃娃,不然与你生出来的孩子肯定十分俊俏。”老板娘嗓音清亮,带着市井独有的热络与豪爽。
沈鹤归停步,转走话题,“嗯,我许久未来,一切可还好?”
“好的不行。”老板娘朝外面扬了扬头,“你给我雇那几个壮汉,啥都会干,还听话,前几日还有人跑来打听是从哪里雇的。”
老板娘好奇的瞥向鹿文笙:“这还是你第一次带朋友来,像你一样,真俊!”
沈鹤归与鹿文笙的容色衣着与此地本就格格不入,再加上老板娘的大嗓门,俩人已成了全场焦点,她红着耳尖,与老板娘打了招呼:“老板好,我叫鹿文笙,今年十八岁,还没娶妻。”
沈鹤归看着站在他身旁,乖乖巧巧的鹿文笙,微微翘了翘嘴角。
原来鹿文笙乖起来的时候是这个样子的,像红豆馅的糯米团。
沈鹤归贴心解围:“他年纪小,脸皮薄。”
老板娘这才注意到来自四面八方的视线,“怪我,看见你来太开心了,去后院。”
说是后院,其实是老板娘自己的卧室,地方不大,也没外面亮,她贴心的点了一盏油灯才出去张罗饭菜。她走前,沈鹤归还特意交代,一会儿还有个朋友来。
鹿文笙抿了口橘皮热茶,没多问是谁要来,她现在比较好奇,沈鹤归与老板娘为何会如此熟络。
鹿文笙旁敲侧击,八卦之心溢于言表:“殿下与老板娘看起来很熟,以前经常来这里吃饭?”
茶碗缺了个口,沈鹤归将豁口转向另一边,十分优雅的饮了一口,才道:“偶尔来,以前经常来会害了她。”
他理了一下衣袖上的褶皱,抬眸:“想听故事?”
鹿文笙小鸡啄米般点了点头,她实在是太好奇了。
从昨日下午到今日午后,近乎一日时间,鹿文笙与沈鹤归称得上形影不离,二人一起淋过雨,下过厨,夜晚同室而眠,早上共进朝食,短短时光里,由不同立场造成的隔阂,已在密集的相处中悄然散去。
沈鹤归:“那你别让我等太久,定个期限,我便告诉你。”三月中便是会试,只有不到一个半月的时间了。
“行。”没想到沈鹤归会轻易松口,鹿文笙应的爽快,“那就二月中旬前,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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