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第 11 章
爱狗人士方成锦喜提第二条小狗。
搞错了,她是说第二任男友。
把这件事告诉方士谦的时候,她并没有留意哥哥僵硬的脸色。方士谦心说坏了,刚送走孙哲平,怎么转眼又来了一个,好着好着怎么又坏起来了。
别谈了行吗!他真搞不懂了,忍不住问方成锦,“没完没了了是吧,你到底要谈几个才算完啊?”
早恋也该有个尽头吧!
啥意思,你不支持我谈恋爱吗?那你自己也去谈啊!方成锦理直气壮道:“闹够了没,不跟他们谈难道跟你谈?”
方士谦如遭雷劈:“我是你哥,你是我妹,咱们都这么熟了,我怎么跟你谈啊?”
方成锦也如遭雷劈:“爸呀大哥,你怎么还真的考虑起来了?”
她没当回事儿,也没当真,糊弄他说:“你看,咱俩熟,不能谈,我跟他们没那么熟,那当然可以谈了。”
方士谦还是一副被雷劈了的表情,两眼空空,管她说什么都不再答了,活像死机一般。
没劲儿……方成锦丢下他跑了,留他一人在原地死机,掀起一场头脑风暴。
方士谦找到一个逻辑漏洞。
他总觉得没人能配得上妹妹,认为她值得更好的。这种自虐式的比较永无尽头,但,到底谁是更好的那个?
他不能和妹妹谈。可是这跟谈了有什么区别?她们天天待在一起,同吃同住同进同出,会牵手拥抱,也会脸颊贴脸颊,最多不能接吻。
那跟情侣有什么区别?
可是为什么要拿情侣作为比较对象?她们是兄妹。
兄妹,家人,亲人。
家人,亲人,爱人。
一个等式在方士谦心中构建出来。
——兄妹,爱人。
他不需要再去和别人比较,因为她们已经是爱人了。
方士谦发誓,这次他是真的、真的、真的释怀了,他已开悟,不会再因此皱一次眉,咬一下牙。
他会成为一个沉稳的、即便目睹妹妹和男朋友在自己面前接吻也面不改色的人——他已经不再执着于紧盯她的男朋友不放了,他不需要见他,也不需要记住他的长相和名字,那人叫什么来着?
不记得就对了,他根本不需要记得,这都无足挂齿,连两人的合照都不稀罕看。
手足之情、兄妹情深本在人心,无需再论高下,他自然不会在意的。
方士谦不会再愤怒,愤怒会降低他的智慧。
这种人,我们一般叫他忍人。
守护天使和牧师不玩了吗?不玩了,方士谦转职去玩忍者了。
这是一个平平无奇的周末,叶修跨越一千多公里,从杭州回到北京,久违地回到他的原产地。
在杭州待久了,一回北京就被空气湿度给了个下马威,这风干得刮脸,嗯,还是他熟悉的故乡。
千里迢迢,不辞辛苦,叶修此行只为夺回属于他的一切。
荣耀职业联赛开赛在即,陶轩准备给嘉世网吧的伙伴们报名,离家出走的叶修却没有身份证件可供联盟确认信息。
他当年离家太早,一直没办身份证,这事儿就这么耽搁了好多年。
别无她法,叶修只能铤而走险,回家偷户口本。
呼。找户口本。
难度挺大,不过他摸准了今天二老不在家,家里空无一人,只有一条狗。
还没进门,小点就冲他狂叫,汪汪吵个不停,不知道是认出他的气味了,还是单纯把他当做毛贼。
叶修倾向于是后者,他已经离家三年,小点都可能把他的味道忘掉了。
但他还是一边开门,一边隔着门安抚,“嘘,嘘,好狗……别叫。”
小点竟真的不叫了,骤然安静下来。
叶修心里松快了一点,打开门,小点迎面扑来,尾巴已经摇成螺旋桨,蹭着他的裤腿嗅个不停,叶修一怔,旋即失笑:这家伙,竟然真的还记得。
门开了,小点也被安抚好,这会儿正乖乖跟在他身后,走到哪儿跟到哪儿,叶修无奈,跟它约法三章,“消停点儿,成吗?”
小点不会说话,又叫了两声,这次音量不大,叶修就当它颇通人性,愿意和他达成统一战线了。
眼下只差户口本了。
他翻箱倒柜,把家里翻个底朝天,那乱象跟进贼也没差多少了,只可惜,越努力越心酸,叶修翻来翻去,找得腰都酸了,愣是没见着户口本的影子。
是时候启动Plan B了。
现在的叶修不是要夺回属于他的一切,而是要夺走他弟弟的一切。
他的目标,正是叶秋的身份证。
功夫不负有心人,叶秋的身份证要比户口本好找得多,叶修闭着眼睛都能摸到,用头发丝都想得到他会把身份证放哪儿,他这人向来规规矩矩,证件材料一类的东西从来只放在那一个柜子里,十几年没变过一次。
叶修怕弟弟把身份证弄丢,特意帮他保管好了,真是感天动地的最美兄弟情啊。
好了是兄弟,不好了是兄敌,兄弟和兄敌就一个字。兄弟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叫兄敌,叶修说他俩是兄弟,叶秋说他俩是兄敌。
翻来覆去间,几张照片掉落在地。
拍立得、大头贴都有,叶修把那些散落的相纸捡起来,他发誓他无意探寻叶秋的隐私,只是不经意地瞥到一眼。
那是他和一个女孩儿的合照。起初他笑得很僵,紧绷地抿起唇,照片越来越多,他的神态越来越松弛,最后彻底松懈下来,把眼睛笑弯,生动鲜活许多。
叶修挺少见叶秋这种仿佛被南宫问雅净化了一样的表情,主要是他们兄弟俩也有几年没见了。
还在家的时候叶秋总是冲他拉着脸,说话没好气儿,老炸毛。叶修没少唏嘘感叹:你看你,又急。这孩子怎么不爱笑呢。
他的目光随意地挪到另一张脸上。
笑嘻嘻的女孩子看向镜头,也看向他,她把胳膊搭到叶秋肩膀上,或者给他戴上小狗耳朵,亮光争先钻进瞳孔,在她眼底野蛮生长,艳阳天绚烂地盛放。
叶秋戴着小狗耳朵,对她笑了。
她也笑,总是笑,眉毛和眼睛一并弯起,笑出几道月钩。
叶修有点意外:真是神了,叶秋竟然能找到女朋友。
他没再多看,把那些叶秋精心存放的照片归位,照片被翻到背面,女孩子的面容便随之隐去了。
照片背面,两行小字浮了出来,是叶秋的笔迹。
他写了两句叶修没听过的歌词。
初初一眼就如电击般击中胆颤也心惊,
初初一秒就如石英表心跳足以叫人乱性。
男大十八变,叶秋还成了个文艺男。
叶修不解其意,也没往心里去。时候不早,他该打道回府,抓着弟弟的身份证再次跑路。
但他没能跑成。
到了小区楼下,他跟一个女孩儿擦肩而过,两人都是匆匆,那女孩儿却忽然一顿,停住脚步,叫他:“叶秋。”
叶修也顿住了。
不妙不妙。
哈哈,他干笑了一声,“你好,你也好啊。”
女孩儿走过来,她生得高挑,跟他没差多少,削肩窄腰,挺拔如竹,举手投足洒脱动人,往他面前一站,简直像头大型猫科动物。
两人视线平齐,她抛接着手里的东西玩,上下打量着他,眼里写满莫名其妙,但有一种已开过刃的锋利。
看他一会儿,又春风化雪般笑起来,说:“怎么到得这么早。”
叶修就又觉得,其实也有点像狗狗。
这张脸挺眼熟,五分钟前才看过,是他弟弟的女朋友。
叶修明白她是认错人了,双胞胎长得像,乍一看分辨不出来很正常,结果她又看他几眼,忽然扬眉,“你怎么换穿搭了。”
“……不适合我吗?”叶修干巴巴地回答。他的穿衣风格的确跟叶秋两模两样,大夏天,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他随便抓了件T恤短裤,套上就走,轻装上阵,背了个颜色朴实的双肩包,那包甚至是沐秋的,叶修身无长物啊。
兄弟俩声线也像,最多是说话的调子不一个味儿,方成锦没听出不对,因为叶修捏着嗓子说话了,想显得声音正经一点、更像叶秋一点,不想露馅儿。
方成锦凑近去捏他的脸,说上手就上手,叶修一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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