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第 10 章
月底,孙哲平举家搬迁到昆明,对方成锦的影响接近于零。
行人来来去去,她没心没肺惯了,照旧翘课出去玩,还是翻过那堵矮墙,还是在翻墙的时候撞见那个早都看得眼熟的男孩。
他看她翻墙都快看了两年,方成锦搞不懂为什么总能碰见他,她是翘课出来,难道他不上学?
她们还像从前那样对视,那男孩停住脚步,静静站在原地,两人一高一矮,一上一下,方成锦坐在墙头,漫不经心地垂着脑袋俯视他。
初夏的风吹乱额发。
“你……”他没忍住,开了个头,说出相识以来第一句话,方成锦小吃一惊:她还以为他是个哑巴。
他在心中反复措辞,才继续说,“头发乱了。”
声音不大,很快被夏风和摆荡的垂柳压过。
方成锦只见他唇瓣微动,没有听清他说了什么话,于是歪了歪脑袋,视线向下,凝在他眉头。
那两弯眉轻轻地蹙了起来,折出柳枝一样的线条。
犹豫了很久,他才指了指自己的额头,声线高了一点,再重复一遍,“你头发乱了。”
方成锦终于听清,但没有理会。她甩了甩头,随后从墙头跳下。
跳落那一刻,发丝和眉眼一起飞扬,高高绑起的头发随风乱飘,像一只乌色翅膀,托举她矫健地飞翔。
她在他面前落地,眼中带着不加掩饰的好奇,细细打量着他。
阳光总能把她的瞳孔照亮,金色烂漫地在她眼里流淌,这一次也是一样。
她个子好高,像只懒散大猫,慵懒又自由,随性而有力量。
离得太近了,他吓了一跳,下意识往后退了半步,又觉得这样不好,便把那半步慢慢挪回。
他紧紧地抿着唇,天气太热,脸颊都因此微红。
看他这副样子,方成锦忍俊不禁,不由得一笑。
“遇见你那么多次,都不知道你叫什么。”她说,“我叫方成锦。”
相识从交换名字开始。
“叶秋。”他清晰地吐出自己的名字,“……我叫叶秋,秋天的秋。”
说到叶说到秋,方成锦不禁联想到一区的红人,传说中的战斗法师一叶之秋——听说此人要去打职业联赛了。
联想归联想,方成锦并没有深思,她都怀疑只是因为叶秋在秋天出生,他家里人才给起这样的名字。
但叶秋说不是的,他的生日在五月末,刚刚过去。
方成锦又去查他户口,把叶秋翻个底朝天。从言谈举止就看得出他家世不凡,背脊笔挺,言行得当,又很有风度。
叶秋真是生了个好时代,幸亏现在社交媒体远未有后日发达,不然就要有人给他写手写信,叫他少爷,自称老虜,然后发到社交平台上了。
但他有点无聊。方成锦想。她想去网吧打游戏,不方便带他,他宁愿在电脑旁边站着也要跟去。
起初站在网吧门口,迟疑许久都没能迈出那一步,迟迟没有进门,望而生畏。他似乎从来都没有来过这种地方,十分手足无措。
他实在停了太久,方成锦不耐烦,拉着他的手腕往里走,叶秋被她带着走,踉踉跄跄跟在她后面,神色一片茫然,像是不知道网吧为何物,一路左看右看。
路过吸烟区,又被那股味道呛得连连咳嗽,泪花都溢出,眉心攒起来,方成锦给他递张纸巾,他一边擦眼泪,一边小声说谢谢。
洁白的纸巾把他的脸色衬得很红。
两人的共同话题不多,性格也截然相反,叶秋很安静,很矜持,一看就是那种优等生,而方成锦太活泼了,如果说叶秋是静若处男,那方成锦就是动若比格。
她一凑近他就说不出话,看天看地就是没办法看她,耳畔飞起红霞,从不靠她太近,始终留有分寸和距离,但讲话时会认真看着她的眼睛,不曾移开视线。
就像这一刻,方成锦手里操作不断,心不在焉地跟他闲聊,她明明没在看他,不需要什么眼神回应,他却还是执意盯着她,一句句地回答。
竞技场里的对手倒下,剪秋罗的胜率又往上爬了一点点,排名金光闪闪。叶秋忽然问:“荣耀……很好玩吗?”
“好玩啊。”方成锦还是不看他,头也不抬地答。
下一位对手出场,叶秋不说话了,好像在替她紧张,生怕她输掉。
那样的担心,对方成锦而言太多余了。
对局结束,又是剪秋罗胜,方成锦早就习惯这种胜利,没什么反应,叶秋反倒长舒一口气,肉眼可见地开心起来,“赢了,太好了。”
她还没回话,他先收敛几分,轻声问道,“……我是不是有点无聊?”
“确实有点。”方成锦诚实地回答。
这回答太过直接,推来一枚突兀的休止符。叶秋怔了一下,神色稍动,唇瓣翕张几次,没能说出任何话,像是被按下了静音键。
沉默短暂而漫长,无声地蔓延,构建出一张无形的网。铺天盖地的窒息感将叶秋淹没,又被方成锦轻易戳破,她笑起来,接着说:“但是,又好像有点好玩。”
她再次打出一枚叶秋意料之外的直球,坦荡地告诉他:“我好像有点喜欢你了。”
这句话换来更长久的怔忪。
不去理会叶秋的反应,方成锦转回脑袋,再次朝向电脑屏幕。剪秋罗又动了起来,叶秋看看战斗法师又看看她,脸庞又红起来,仿佛有蒸汽在他脑袋上飘,让他也变成沸腾的水,冒起细小的泡。
好像有点太快了……她们才认识没多久,一周前才交换名字。可是他已经“认识”她快两年了。
两年间,一次又一次地看她从墙上翻下,看飞鸟振翅远走高飞,奔向围墙之外,没人能追上。
他也不想那么“无聊”。叶秋也想过要离家出走,他自己也觉得这样的生活很无趣,他又何尝不想做一只鸟。
他也有过理想。尽管有些不切实际,只想过离家出走,没想过出走后究竟要做什么,那甚至有点像是叛逆期的产物,但总算是个念想,可是……
……混蛋哥哥!!!
那些被强行压抑、终止的叛逆,叶秋在方成锦身上找到了。他缺失的正是她拥有的,他做不到的她来做,这是独属于叶秋的吸引力法则。
如果他当初成功离家出走……会不会像她一样自由?
“你还想过离家出走啊?”
听完这些话,方成锦叹为观止,她久久地注视着叶秋的面容,直到他僵硬地主动移开视线,才感叹道:“完全看不出来……”
他看起来很乖。两个人站在一起,恐怕所有人都会觉得是她把他带坏。
至于自由?她那是服从性测试成功了。方成锦没头没脑地提起,“你知道我是怎么逃过初中军训的吗?”
“……啊?”
“那个基地离家远得要死,都要到八达岭了,环境又差,我第一次知道什么叫大尾巴蛆,去了半天就待不住了,吵着要回家,我哥在旁边劝我,但我看得出他也想走。”方成锦说。
叶秋秒解码,他知道她说的是什么了……上海人有东方绿洲,北京人有昌平训练基地,令无数学生闻风丧胆,人送外号小缅甸。
跟她相处一段时间,他也放开许多,已经学会吐槽了,“就非得提一嘴大尾巴蛆吗?”
“所以是怎么逃的?”他又问。
“我把腿摔断了!”方成锦哈哈大笑起来,“疼死了,拄了好久拐,我哥帮我推轮椅,也逃过一劫。拆石膏的时候军训早就结束了,还晚上了几周课。”
她的叛逆期来得又痛又早,那疼痛不难回忆,缠着小腿骨,其实早已褪去,方成锦却总能想起。她补充:“这个不建议你学,真的很疼,我不可能再干一回了。”
叶秋没忍住说:“这个也没人会学吧?你把我当傻子了吗?”
方成锦机灵地回避了这个问题。
“但是,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她慢吞吞地说,“知道我真的会闹翻天,闹起来又没完,怎么说都没用,所以对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我哥不折腾人,比我听话得多,所以管他管得更严。”
想破开天窗,必须先主张拆掉屋顶。想争取就必须激进,这是拆屋效应,不仅仅适用于这种场景。
当然,方成锦纯粹是叛逆,又非常自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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