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孩子还是比想象中要麻烦一些,不比侍花弄草,给点儿阳光和水分就行。
少年被虐待太久,身上的伤好治,心理问题还是棘手。没有安全感,对周遭的一切极度缺乏信任,戒备心强,还喜欢咬人。
好在这孩子并非完全喜怒无常,攻击行为有迹可循,顺着毛捋就行。
很快,佣人们总结出规律,一是不能从他视线范围外靠近他,二是不能在他视线范围内靠近三爷。
尤其到了晚上,一旦三爷进了屋,除了莱茵,任何人都别再想越雷池半步。
就连莱茵,那也是必须要手上端着药茶的,否则会被判定“没有正当理由”,立即驱逐。
众人无奈,可纪槐宵本人都不介意,旁人还能说什么呢。
秦医生过来复诊,把持着分寸开玩笑:“三爷,小家伙这是把守护您当自己职责了。”
护士也大着胆子:“三爷这是养了个小忠犬。”
他俩因为要给三爷做听诊、触诊,都差点被咬过;还好莱茵越来越熟练,及时出手阻止。
但不得不说,小东西的速度和力气,进步惊人。
纪槐宵瞄向待在不远处的小孩儿,勾了勾手指。
少年原本注意力就全在他身上,立刻过来,半蹲在他面前,真小狗似的。
乌黑的双瞳望着他,等待指示。
纪槐宵捏住他的下巴,稍稍用了点儿力,迫使他张开嘴。
两排牙齿整齐,雪白,很幸运地没在那暗无天日的十几年里受损。
纪槐宵看向他尖利的犬齿,轻描淡写:“再咬人,我就把它们拔了。”
少年斜了眼那边拐弯抹角告状的两人,鼻腔里哼出不屑的一声。
喉咙里威胁的呜咽还没聚起,就被打断。
纪槐宵垂眸:“我说什么来着?”
小狗立刻没了脾气,仿佛耳朵都耷拉下去。
纪槐宵没有松开捏着他下巴的手,说:“回答。”
少年磕磕碰碰比着手语:‘知道了。’
尽管从没上过学,这孩子其实很聪明,教了几天手语学得飞快。
全能助手莱茵的工作技能中本就有手语这一项,和少年已经差不多能做日常沟通。
为了交流方便,宅邸的佣人都在学手语,一时间刮起了古怪的全民学习热潮。
但纪三爷不在其中。
他不仅不学,还告诉小孩,想说话,就写下来。
于是少年既要学手语,还得学认字。
他连握笔都不会,字写得歪七扭八,奇丑无比。
教他的老师辨认都费劲,偏偏纪三爷一眼就懂,也算是别样的默契。
少年见自己做了应答的手语后,成年人没有反应,从口袋里摸出小小的便签本,郑重其事又写了一遍:「知道了。」
纪槐宵这才满意。
然而就在他放开小孩儿时,后者反而向前一步,抓住他的手腕。
纪槐宵的肌肤无瑕,如瓷如玉,而少年的胳膊上仍留着青紫的疤。
这样挨着,两厢对比,鲜明得刺目。
很少有人敢对纪三爷如此冒犯,但这还不是全部。
少年从半蹲的姿势改为单膝点地,上半身靠过去,在那细白的手腕上用小虎牙轻轻咬了一口。
好甜……
如果可以的话,其实他还想再舔一舔,像吸花蜜那样,看看能不能尝到更多的甜。
只是大人俯瞰而来的冷漠眼神告诉他,别、再、得、寸、进、尺。
聪明小狗知道什么时候该得寸进尺,更知道什么时候点到即止。
一溜烟跑了。
纪槐宵的视线落在手腕上,有一瞬不易察觉的僵硬。
小东西并没使劲儿,跟咬其他人的攻击性完全不同,只留下浅浅一行牙印。
……完全是挑衅的坏小狗。
秦医生和护士眼观鼻鼻观心,大气都不敢出,使劲儿当自己不存在。
老天爷,他们刚才都看见了什么?
但凡换了别人,别说后面那个,光是抓住三爷的手这一个动作,就足以让冒犯者的胳膊和身体从此分家了吧?
少年不仅……还……
更重要的是,从头到尾,纪槐宵都没有丝毫动怒的迹象。
连忠心的莱茵都没多加阻止,是不是意味着,这已经是习以为常之事?
三爷对这孩子,是不是太……纵容了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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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纪槐宵在胧市的地位,一举一动都有无数双眼睛盯着,捡了个孩子这事儿更是长翅膀似的传遍全城。
要不是这孩子出生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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