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的中间一圈,靠近植被茂密的地方基本都会被贴心的安置长椅,方便年轻人坐着晒太阳,也能让过来锻炼的老人们随时休息,调整状态。

李招娣被发现时,就平躺在最南边角落的一把长椅上。

姿势安详,表情狰狞。

在之前的走访调查中,有位耄耋之年的老人说他曾经在这个位置看见过她,不过也就是远远的虚晃一瞥,当时他正忙着追自己到处乱跑的小孙女,也没太看仔细,更没往凶杀案上面想,见她平躺着,脸上还盖着衣服遮阳,就以为她在晒着太阳睡觉。毕竟这里有很多年轻人都爱用这种方式补充能量。

再之后,就是10月13号接到的那通报警电话了。

打电话报警的是一对小情侣,据说她们就住在离公园不远的那幢小区里,那天下午,两人正好都休息,就想着一起出来散散步,吸收一下大自然的能量,好扫去这么多天连着加班的疲累。

走着走着,两人不知道说起什么来,就开始打闹,追逐,女生跑到李招娣躺着的这把长椅边时,不小心蹭到了盖在她头上的衣服,令其掉落在地上。女生听到动静,本想转过身去给她捡衣服,并诚恳表达歉意,却不想,看清的那个片刻,给她吓了个半死——

李招娣就像一滩烂泥般瘫在长椅上,裸露在空气中的皮肤上到处长着暗紫色的斑点,表情惊悚,眼球凸出,脖子上还有一道极深的勒痕。

一看就不像身体机能还正常的活人。

男生把女生护进怀里,好生安抚了半天,等她情绪稍微平复了些,他才独自走上前去探了探李招娣的鼻息。

这一探,就吓得他赶忙报了警。

接警的恰好就是廖柏清。

“勘察完现场,李招娣的尸体被带回警局,本来想交给法医解剖的,但她母亲不愿意,在警局哭闹了好久,最近才消停。但还是不同意解剖,”廖柏清一边小心翼翼地搜证,一边给他讲述案子的具体情况:“后来我让小胖去查监控,试试看能不能从监控录像入手,结果你猜怎么着?”

林懿蹲在长椅前,手指虚空摸过李招娣躺过的地方。

表情庄重,像是在轻轻安抚她的灵魂。

没有片刻犹豫,他就回答道:“你们什么都没能调到。我来的时候看过了,这条小路上只有一个监控,还是断掉的,看那个状态,估计是好久之前就被无意弄坏了,只是一直没人来修。”

“而且如果我没记错的话,10月11号正好是台风经过的日子,那两天,南城连着下暴雨,很多本该被发现的线索也都被冲干净了。”

“bingo!”廖柏清打了个响指。投向他的目光中,漾着显而易见的欣赏:“看不出来,你记忆力这么好?”

连一个月前的天气都能记得这么清楚。

简直可以说有超能力了。

“不是记忆力好,只是对那两天记忆犹新罢了。”

“嗯?发生了什么?说来听听?”

林懿不肯说,摇摇头:“没什么,别问了。”

那些他无法忘怀的记忆却不给面子,明晃晃地映在眼中,像走马灯快速闪过——

家里那两位活宝,自从都退休以后就开始一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好像不吵两句日子就过不下去。10月11号和12号恰好过台风,恰好下大暴雨,恰好两人不知道又因为什么事情大吵起来,甚至都互相蹦出离婚这个词。那时,他独自窝在房间里,戴着耳机,把声音调到最大,可还是会有隐隐约约的争吵声顺着耳机缝隙钻入他的耳蜗,他烦得不行,想躲出去静静,却又因为天气原因不能这么做,只能被迫听她们从半下午一直吵到晚上。

然后第二天一睡醒,又继续。

搞得他神经都快衰弱了。

那个时候,其实他挺想问问师傅警局能不能返聘,如果能的话,赶紧想办法把叔叔返聘回来,既能给刑警队壮大力量,又能让他的耳根子变清净,简直堪称是一石二鸟的奇招。

但理智又阻止了他这么做。

叔叔大半辈子都在刑警队里鞠躬尽瘁,就跟父亲一样,一有案子就不眠不休,茶饭不思的,连家都顾不上回。就算吃饭,也喜欢用一些高盐高糖的食物迅速补充体力,久而久之,三高数值居高不下。

就连医生看到报告上的数据都目露惊恐。

再让他回来刑警队,指不定哪天就要出事,还是算了,吵就吵吵吧,大不了他——

“对了,廖...柏清,问你个问题。”

“嗯,你说,”廖柏清站在阴影里,头都不抬的应道:“我听着呢。”

林懿蜷缩指节,收回手,“我听我师傅说,咱们刑警队有免费宿舍的是吗?现在里面还有空房间吗?我想申请搬过去。”

“你要搬出来住?”

他诧异地注视过来,表情不解道:“怎么了?是新家不舒服吗?还是——”

“——不是,都不是,别瞎猜了。如果一定要说的话,男生长大以后难免会有点羞于启齿的、不能让父母知道的秘密,我也是这样,所以我想搬出来自己住,有点自己的私密空间。”

“哦,”廖柏清静静听完,语出惊人道:“不就是撸·管吗?还说那么委婉。”

“?”

“不是。”

“不是啊?总不能是带女孩子回家约·炮吧?林懿我告诉你啊,约·炮在我这儿是违法的,小心我——”

林懿着实没忍住。

他面色血红,恼羞成怒地冲他吼道:“——廖柏清!你有病啊!”

伴随他的一声大吼,栖息在树杈间的鸟儿纷纷扑棱着翅膀飞走,生怕晚点跑就会遇到危险。

不远处的小胖回头看他们一眼,摸不着头脑地又转了回去。

嘴巴里不知道正振振有辞地吐槽他什么。

见捉弄成功,廖柏清从闷闷地笑变为爽朗大笑,他胸膛剧烈起伏着,连带着双肩都不停颤抖。看起来愉悦极了。

笑了许久,趁林懿彻底生气前,他适时收敛起笑意,体贴的提议道:“宿舍早就申请满了,一时半会儿估计也空不出来。不过我家卧室很多,你可以搬过来跟我一起住,不收你房租,也不会在你撸·管的时候打扰你,怎么样?”

“都说了不是撸·管。”林懿没招了,有气无力地辩解道:“还是算了吧,就算你家有三个房间,我搬过去,也总会在一些奇奇怪怪的地方打扰到你,干脆我自己——”

“——林懿。”

“啊?”

“我发现你这人对有钱这个词没什么概念。”

“我有啊,我知道你很有钱,刚刚小胖在来的路上已经跟我说过了。”

“然后你就以为我一个人住三居室?”

廖柏清不爽道。

“不是吗?”他家三口人才住80平的两居室,说他一个人住100多平的三居室很委屈他吗?林懿挠挠头,俨然一副见解受限的呆愣模样,“那...四居室?”

廖柏清被气笑了。

一时不知该说他没见过世面,还是以前的日子过得太苦了。

他双手叉腰,发誓一定要找个机会好好让他知道下,什么才是真正的有钱:“你觉得一层里有四个卧室就算很大了吗?”

林懿点点头。

“这种玩意儿,我家有四层,还不包括负二层的私人游泳池和负一层的私人电影院。你会打扰我?你能在里面碰到我才是见鬼了。”

他的话音落下,林懿瞠目结舌,嘴巴张大成“o”型。

没多思索,他就选择了抱紧他的大腿,去享受以前没机会见识的好生活:“我今晚下班就搬,行吗?你方便吗?”

“方便,晚上下班我开车去帮你搬。”

“不用不用,我东西不多,两个箱子就能装下,我自己来就好了,就不用麻烦——”

“甭废话了,说了我帮你搬就是我帮你搬,”一瞬间,他整个人都变得强势而凌厉起来。跟他说完,他招手向远处喊人:“物证!过来一个!这里有新发现!”

林懿再次被他惊呆:“?”

暗自羡慕道:这就是狗运吗?他也好想要啊......

不远处的两个物证和小胖听到他的呼唤,小跑步径直跑过来。廖柏清指指他刚发现的那片细小的、隐蔽在草里不容易被发现的皮质碎片,指示他们装进物证袋。

趁物证去装碎片,他才有条不紊地向他们解释:“都看过李招娣脖子上的勒痕了吧?那其实并不是什么特质的绳子,而是lv一款包的包带痕。”

“原来我还没敢确定,直到看到这个掉皮,我才确定——李招娣那天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应该是背了个正品的carryall来到公园赴约,然后被凶手随机选作凶器对她行凶了。”

“而这里,就是第一案发现场。”

其余四个男生:?

他在说什么?听不懂,好高深啊。

廖柏清闭了闭眼,表情有些微微嫌弃,就差明着说他们笨了。

但考虑到他们家境一般,也都还是单身狗,过去可能没什么机会接触到lv的包,他还是耐下性子道:“lv的全称是路易威登,算是奢侈品里包包价格最低廉、最耐用的牌子。一般情况下,刚出社会的男男女女们手头攒了点钱,想要选一款能为自己撑场面的包的话,不出意外就会选择这个牌子。”

“但就算它是奢侈品里比较便宜的,一只包也得动辄两、三万块了,所以市面上有很多的高仿,简而言之就是假货。想要鉴别真货与假货,其中有一个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看它会不会掉皮,会的就是真,不会就是假,不完全,但是准确率在80%往上。”

“而她脖子上的那条勒痕,就是出自lv的一款包,型号叫carryall,空间很大,里面能装很多东西。”

这下,他们几个都听懂了。

意思就是:李招娣遇害时背过一只包,叫carryall,是真的,很贵,还爱掉皮,但在他们这几次勘察现场时,都没发现过那只包的踪影。

所以只要顺着包查,在谁手里谁就是凶手。

这么猝然一听,案件好似有了重大线索,实则依旧很难推进。林懿脑袋转得很快,立马推演出之后有可能发生的两种结果:“如果凶手知道这个包的价值,选择在二级市场里面出手换钱,我们还好查点。但如果ta不知道,就留在自己手里呢?”

“那这条线索就作废,”廖柏清耸肩摊手,明明自信心应该被打击到一点,他本人却异常的乐观开朗道:“我们继续去查其他咯。”

这种乐观心态,也感染到了身边的所有人。

小胖临回到刚刚那个地方之前,好奇问道:“欸,廖男模,我很好奇,昨天下班前你还什么头绪都没有呢,怎么回去睡了一觉,今天就知道凶器是只包了?还连型号都说得这么仔细?”

“想知道啊?你猜。”

“我不猜,你快点说,说完我还要去摸其他区域呢。”

“其实很简单,”廖柏清语气有种欠而不自知的优越感,不是故意的,但比故意的更令人生气:“早上我出门的时候正好碰上家里的做饭阿姨,她刚买完菜回来,用来装菜的包就是我妈给她的carryall大号,然后我就对上了。”

林懿:“?”

炫富可耻,好想揍他。

小胖无比后悔自己的嘴快,暗道一句真是好奇心害死猫,忍了又忍,还是没忍住阴阳怪气了他一句:“难怪说便宜呢,合着是家里买菜阿姨背的,那我就又要好奇了,你妈平时背啥?”

廖柏清想了想,用一种稀松平常的语气道:“爱马仕。她有一只很喜欢背的,是个birkin30,熊猫拼鳄鱼皮,平常去上班都背这个。然后出席那种比较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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