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白的床褥柔软而濡湿,何湛程仰着脖子大喘气,忍不住抱紧埋在他*的头,整个人大汗淋漓如同泡在水里,皮囊之下,几近干涸。
戚时嘴里含着*,爬上来吻他。
“崽儿,尝尝你的水儿甜不甜。”
何湛程嫌弃地偏过头,说了句“不要”。
戚时的恶趣味,一天一个样儿。
一句委屈巴巴的“隔着一层膜不舒服”,从此睡他再也不戴T;又一句花言巧语的“没尝过nei*she别人的滋味,好想和喜欢的人试试”,半哄半强制地给他灌了满肚子J|Ye;现在又让他吃自己的*,可谓是下流到极点。
戚时一笑,喉结滚动,自己把那东西咽下去了。
从身后抱住何湛程,下巴搁在他肩膀,来回轻蹭着:“程儿,最近别出去了行吗,你不在,我这日子过得好没意思。”
何湛程扯过床头湿巾,低头擦着下身:“怎么没意思了,你今天不是和女人出去吃饭了么?听说还订了个大包厢呢,一男一女,坐六人间,你俩是站在桌子上吃的?”
戚时闷闷地笑,落唇吻在他肩膀:“茉莉说的?她现在可算是能名正言顺偏袒你了,就是没想到,原来我们大少爷也会查岗?嗯?”
何湛程瞥他一眼:“你有意见?”
戚时埋头在他颈间吸气:“怎么会,我巴不得你盯我紧点儿,是因为六人间宽敞,我是有家室的人,不想挨她太近。”
何湛程勉强满意地“嗯”了声。
戚时晃他胳膊:“你朝我这边儿。”
何湛程一笑,转过身,将人抱住。
戚时眸光一暗,俯身过来又要吻他。
“程儿,再跟哥来一场吧。”
何湛程翘起嘴角,凑在戚时眼皮上啄了一下,说:“行了,知道你很猛了,三点多了,今夜就到这里吧。”
自从同居后,戚时变得越来越黏人,一天向他索吻无数次,像头随时随地在发|情的野兽,不分白天黑夜地向他示爱求|欢,床笫之间,劣根难除,仗着他无底线的纵容,这人更是夜夜对他犯浑。
戚时大部分时候把他当爱人,可一旦真正交|合,就很难对他温柔,等到疯魔上了头,那人把他当男妓一样对待,大汗淋漓地爆着粗口,一边Cao他,一边又骂他,下一秒高涨癫狂的情绪又如骤退的潮水,低落无比,闷声怨恼着,说,只要一想到在他与他不曾相识的日子里,无数人都曾见过他在床上的这副样子,他就恨不得将他们全都找出来杀了。
这样一个疯疯癫癫的陌生人,何湛程从未见过。
他耐着性子,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地对人做出承诺,发誓自己以后再也不乱搞了,戚时根本听不进脑子里。
何湛程某次忍不住发火:“爱信不信,你不想听,有的是人愿意听!”
戚时又挽留,抱得他紧紧的,像一只孤独的小狗在求主人不要离开,戚时也不要他离开。
“程儿,我不在乎那些的。”
“我就是……”
“我怕你被别人抢走。”
何湛程不吭声。
戚时就在他们床前放了一把匕首。
漆黑刀鞘,雪亮锋利的刀身,单手蓦地握住,噗嗤一声,掌心绽放出朵朵血花。
戚时鲜血淋漓地握着那把刀,说,如果他再犯浑,何湛程就拿这把刀捅死他好了。
何湛程翻了个大白眼,敷衍了句“好”,转头就把这刀送给王姨切水果了。
脑子里的确产生过想散了的念头,可拖着行李穿梭在这栋空荡荡的大别墅里需要走好长时间,他就又不想走了。
他放心不下那个傻瓜。
次日早一醒来,戚时挽着衬衣袖扣,一身笔挺西装立在床前。
晨曦透过半遮光窗帘,映照在男人白皙的脸庞,浓眉深目,英俊又迷人。
何湛程托腮靠在枕头上,听这位威严的总裁像个市井混混一样,骂骂咧咧地跟他抱怨,说这周很想和他出去逛街吃饭看电影,但是上个月翘班太长时间,堆积的工作量都快把办公桌压垮了,这个月忙得不可开交,真几把烦人!
“行了,”何湛程劝道,“再不想去,心里不也是放不下吗,那就开心点呗,上班累了就给我打视频,我打飞机给你看,乖!”
戚时笑呛一声,紧锁的眉头一下子舒展开来。
他屈膝跪在床上,捧起何湛程的脸,吻了一下。
“你最好了。”
何湛程接过戚时缠在腕上的领带,揪揪他耳朵:“那我们的戚时小朋友,哥哥来帮你系红领巾,好不好呀?”
戚时立正站好,笑说:“好,谢谢哥哥!”
何湛程往身上套了件T恤,赤脚踩着被子,站着床边给戚时系领带。
戚时不老实地拨弄着手指玩鸟,问:“哥哥,别的男人都是露膀子穿裤子,你怎么露鸟穿衣服啊?”
何湛程捏捏他脸蛋,说:“因为你是小流氓,哥哥是大流氓啊。”
二人对视一眼,不约而同笑起来。
“程儿,我先走了,”戚时拎起外套,临走前又亲他一下,匆匆交代道:“你再睡会儿,果汁儿现在跟你熟了,我就不带去公司了,你下午趁着太阳好,记得带她去外面多溜达几圈。还有,今天施工师傅来改装咱家,你有什么要求尽管跟他们提,阳台先不用管,等我闲下来了,咱们一块儿种花。”
“知道了,”何湛程含笑招手目送着那人离开,嘱咐着:“路上开车慢点。”
“走了!”
“嗯。”
高大挺拔的西装身影消失在门缝隙中,何湛程望着重新紧闭的卧室门,眸底的笑意渐渐淡下去,浮起几分无奈与惆怅。
他昨天见过戚铭了。
在戚铭家里,他没有见到戚时口中的“男绿茶”,戚铭没好气地说,我们家“男绿茶”有名字,叫瞿岳。
“万里瞿唐月的‘瞿’,山川海岳的‘岳’。”戚铭说。
瞿岳进组拍戏了,戚铭在家里招待他,那位在媒体镜头前风光无限的影帝,私下生活也只是个稍微富裕些的普通人。
戚铭为他切了鲜果盘,沏了龙井,还把提前烤好的蛋糕拿给他吃。
何湛程端着茶杯坐在沙发上,全程打量戚铭的脸。
比起他自家傲慢的大哥、轻狂的二哥,戚铭这个将近四十的、脾性温和的男人,看起来更具兄长风范。
戚铭真人要比镜头下拍出来更英俊,皮肤保养更多靠运动而非用药品维持,他并没有何湛程想象中那么老,反而自带一种年长者历经沧桑后的成熟魅力。
这要搁以前,何湛程高低得调戏对方两句,但他现在有了主,一想到戚时那副吃起醋来就凶神恶煞要杀人的样子,心里不禁一阵好笑。
满胸腔充盈着温柔,于是擦肩而过再多魅力无限的男男女女,也都觉得不过尔尔。
不过,令何湛程失望的是,戚铭对弟弟服用氟西汀的事一无所知。
戚铭惊诧之余,立刻掏手机就要给戚时打电话问怎么回事,何湛程连忙抬手制止。
就凭戚时那犟脾气,心里有事儿了,想说他早就说了,哪里还轮得到戚铭后知后觉打电话问?
戚铭一问,戚时只会更防着他们。
何湛程听戚时聊过往事,说小时候不懂事,被哥哥狠揍过几次,何湛程观察戚铭,很难想象这位笑容如春风般和煦的绅士,背地里是那种会把人往死里打的魔鬼。
何湛程言辞委婉地问戚铭,他从前是否对弟弟有过虐待行为。
这话倒把戚铭吓了一跳,连忙放下茶杯,不太理解地望向何湛程,询问他,原来在戚时眼里,自己是这样一个暴戾不讲理的形象?
何湛程就又凌乱了。
按照戚铭所说,戚时从小到大也就挨过他两次打;
第一次是戚铭的十七岁,青春叛逆期加上父母猝然离世,戚铭在临近高考的重要关头,一夜之间跌入黑渊,弟弟又不懂事,他解决问题的手段就难免粗暴了些;
第二次是戚时的十七岁,为着路边学生的几句闲言碎语,戚时险些把人家的脑袋给开瓢了,戚铭又当哥哥又当爹的,哪怕性子再成熟沉稳,刚听到消息时也不免被吓得心惊胆战。
但戚时毫无悔改之心,还放出豪言,说如果下次再碰到那小子,对方不给他磕三个响头道歉,他还要继续找人算账!
戚铭恨铁不成钢,明白跟老二讲道理如同对牛弹琴,干脆抽起皮带劈头盖脸一顿狠抽,这才把弟弟教训乖了。
少年戚时桀骜不驯,无论性格长相,都十分具备犯罪分子的潜质,按照戚铭的说法,这小子只有对哥哥是懂事的。
从小到大,戚时在学校惹出过的麻烦数不胜数,打同学、打老师、不痛快了连校长办公室都敢砸,一路打打杀杀着过来,戾气不减反增,戚铭就觉得老二还是太闲,一股脑给人报了许多辅导班、兴趣班,希望能中和一下弟弟的暴脾气,把日子过得充实点,这样傻小子就不会成天想那些乱七八糟的事了。
结果那小子把报班的钱,全拿去请在职高结识的那帮狐朋狗友们吃饭喝酒学抽烟,只为了自己能在学校里称王称霸,成为万众瞩目的人物。
“简直是傻到不可理喻。”戚铭又心疼又无奈。
何湛程敏锐嗅到一丝异样,问:“他想什么乱七八糟的事?”
戚铭默了默,望着他:“你应该也知道,我们的父母在他七岁那年就去世了。”
何湛程点点头,说:“知道。”
这句话戚时跟他说过无数遍了,并不是特意地讲什么事,只是俩人日常吃饭、看电视、洗澡,甚至在事后温存的时候,本来聊着聊着别的事,戚时就会突然给他来这么一句“我爸妈在我七岁的时候就没了,我都不记得他们长什么样”,莫名其妙的,听得他耳朵都快起茧子了。
“这其实不是一句轻松的话,”戚铭说,“这是他一个人的十年。”
从七岁到十七岁,戚时从一个性格极端阴郁的孤儿,成长为一个极端开朗活泼的大男孩,戚铭把这件令他感到欣慰的事归结为“弟弟自我调节情绪的能力很好”。
他忙,从家破人亡后就一直在忙,他最大的任务是要确保弟弟活着,他疲于奔命,没空探究弟弟成长过程中的心理路程。
戚铭对何湛程说,除了戚时高三那年,那小子险些因为自己的花边新闻惹出牢狱之灾,戚时在学校里闯出的任何祸事,他都从未有过打骂。
他们住在一个贫困县。
一个年年在修路,年年修不好路的那种贫困县。
风纪差劲,帮派出没,普通中学遍布不良混混,职高养出一群天天搞火并的大哥小弟,哪怕是当地最好的学校,师资队伍成分复杂,食堂也存在严重的食品安全。
戚铭刚上大学的时候还没钱,每天骑着辆破自行车接弟弟放学,不满二十的年纪,一副英俊潇洒的皮囊,又是个年轻大学生,轻易就能从蹲在校门口乘凉唠嗑的一堆嘈杂妇女和留守老人里脱颖而出。
戚时知道哥哥很帅,每天放学背着个小书包,在学校当了一整天的闷葫芦,只有在见到戚铭才会绽放出笑脸,冲人大声地喊:“哥哥,我在这儿!”
脆亮亮的声音,雪嫩的小脸,英气勃勃的眉宇,笑起来像小太阳,很讨人喜。
也很讨人厌。
这对外貌出众的兄弟很快吸引了旁人的注意,不到半个月,他们的身份就被定案了:孤儿。
闲言碎语像瘟疫一样传播开来,本来在班级上极受欢迎的小戚时,很快被同学和老师排挤成边缘人。
戚铭也发现弟弟的异样,每晚放学后,弟弟原本整洁朴素的衣衫变得脏兮兮的,最喜欢的那件印着黑猫警长的棉黑T恤,隔三差五被溅满泥土,脸蛋、脖子和肩膀到处都被掐得红红的。
弟弟一直坚持说这是自己不小心弄的,直到某天,戚铭在弟弟的头发和耳朵里闻到了尿臊味。
戚铭两眼充血,抄起钢棍破门而出。
他要一家一家去找,无论男女,无论年纪多大,无论有心还是无意,无论是出身富贵还是贫贱之家,他一定要将他们全都找出来杀了!
小戚时飞跑着追出来,一把抱住他小腿,仰脸望他:“哥,我不喜欢上学,我能不上学了吗?”
“哥,只要我不上学,什么事都不会发生了。”
“哥,我本来也不喜欢念书。”
“哥,你别去了,你刚从医院出来,你打不过他们的。”
“哥,你别哭,没事儿,等我长大了,我就能保护你了。”
戚铭垂头看着这个还没他小腿高的小豆丁,一刹间,热泪如溃堤洪水夺眶而出,绝望与无助袭遍全身,他强行按捺住想从十楼纵身跳下去的冲动,沉默着对脚边的人点了点头,将弟弟抱回了家。
戚铭买了把推子,给弟弟剃了光头,他告诉弟弟,等他赚够了钱,他就带着他搬家转学。他们要去北方最大的城市,去整个中国的心脏,他们要去首都定居,在那里,不会有人嘲笑和议论他们,等到那时候,戚时再把头发留起来。
小戚时笑着说好。
之后,每天送弟弟上学前,戚铭都会往弟弟书包里装上一根棒球棍,他告诉戚时,从今往后,谁再敢欺负他,谁再敢对他吐一个脏字,戚时就可以拿起这根棍子把他们往死里打。
鼻子、胳膊、肩膀、后背、腰、膝盖……第一,避开对方重要部位;第二,一定要把他们打到骨折、打到见血。
只有见了血,他们才会怕他。
只有他们怕他,他才会安全。
至于那些被逐渐暴戾起来的戚时打到满地求饶打滚的伤残病号,谁又在乎呢?
他们姓戚的无父无母,但他们也不是任人欺负的窝囊废。
日复一日,木制棒球棍换成了更加衬手的重型钢棍,戚时成长得很迅速,健康而茁壮,英俊、高挑,为人豪爽,出手阔绰,身边很快重新挤满了新的朋友。
他成为整座县城所有中学和职高里最出名的人物,初中时候,一个人拎着书包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连高三的那帮刺头混混路过都要停下来和他称兄道弟打招呼。
他是名副其实的校霸,距离成为真正的黑|She|会,只差脱掉那套清纯的蓝白校服。
戚铭不允许弟弟脱掉那身校服,为了让人听话,他在外面更加努力地赚钱,包红包给老师、给校长,为了纠正弟弟渐趋失控的野蛮脾性,他开始有意识地干预对方。
他总不经意地向弟弟提起自己在外有多么辛苦、操劳,他这些年都为戚时牺牲过什么,梦想、前途、作为一个男人的尊严与清白,他不择手段爬上高位,全都是为了兄弟俩能过上更好的生活……他要唤醒弟弟内心的柔软,让这个远在千里之外的叛逆少年顺从、听话。
也许这就是道德绑架,也许他早已给弟弟造成了精神上无法挽回的压力,但戚铭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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