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这地方,除却核心城区,夜生活实在称不上丰富。

应挽出了门,街上行人稀少。她从烟盒里敲出一根烟,脑海里全是项珩半明半暗中那张清瘦的脸。

滤嘴含进嘴里,丝丝缕缕的甜意在舌尖散开,在高度酒残留的苦味面前,也不过是螳臂当车。

正烦心着,打火机偏要闹罢工,只冒出了一点可怜的火花,随后彻底偃旗息鼓。

马路对面,便利店的灯牌亮着,应挽认命地再次爬上天桥。身后有人匆匆走过,狠狠撞了一下她的肩膀,留下一句没什么歉意的“抱歉”便匆匆离去。

肩膀一阵迟来的痛意。便利店近在眼前,可她突然不想再往前走了。

桥下,车水马龙依旧。这座冰冷的城市里,没有人为她停留。或许曾短暂地有过,那个人,也早被她推开了。

天桥上风大,将应挽薄薄的开衫吹起来。她拽住外套的前襟,重新拢住自己的胸口,却觉得怎么也暖和不起来。

是生病太久的缘故?应挽觉得自己只剩一具薄薄的,洞开的皮囊,风灌进来,又漏出去,留给她的只有冰冷。

旁边走过一对小情侣,看上去是来旅游的,两人停住脚步,背靠在护栏上,脸贴着脸。女生举着手机,在用前置镜头拍合照。

咔擦两声响,女生凑近手机,看了两眼照片,眉头皱起来。

天桥上本来人就少,就算有,也是像方才的路人那般行色匆匆。那姑娘目光逡巡一圈,最后落在应挽身上。

“小姐姐,可以麻烦你帮我们拍张合照吗?”

应挽点头答应。

她抬手去接女生的手机,薄薄的开衫瞬间失去束缚,再次随风高高飘起来。应挽抱歉笑笑,收回手,先去扣前襟上那颗复杂的扣子。

“给我吧。”旁边伸来一只骨节分明的手,“我帮你们拍。”

那姑娘今日初到北京,就遇上一个大美女,还来不及心生感叹,就又猝不及防见到个大帅哥,还要主动帮自己拍照。她脸蹭的一下就烧红了,说话都开始结巴。

“当......当然,没问题!”她拉着自己男朋友摆好姿势。

应挽退到一旁。方才扣扣子的动作被他打断,她低头又试了一次,仍是失败,干脆随它去。于是,素白的料子在夜空中再次飘起,又落下。

刚才在酒吧里,还可以借口是灯光角度的缘故,现在在均匀的灯光下看他,是真的瘦了。皮肉紧紧贴着骨头,侧脸看上去比以往愈加凌厉。

咔擦声接连响了好几下,那女生接过手机,草草看了两眼便竖着大拇指道谢,她男朋友不太相信地拿过手机,看到照片,眼神变得颇为满意。

“谢谢啊哥们儿,拍的真好。”男生兴奋地拉着女朋友走了。

应挽目光追随着蹦蹦跳跳的两个背影,直到两个人消失不见,她脖颈仍是执拗地转着。

手腕上突然有熟悉的,温热的触感。

应挽指尖轻颤一下,转过头,看见项珩将她夹着烟的那只手牵到身前,轻转了个角度。另一只手里是一只精致的银色打火机,红色火苗冒出来,在夜风里剧烈摇曳着,找不到烟丝。

于是他身体转了个方向,挨近了。

烟点燃了。

“你......”应挽终于找回自己的意识,用力将手腕往回抽,抽不动。

她深吸一口气:“你能不能......”

“等你把这根烟抽完,我就走。”项珩目光敛了回去,话音是前所未有的轻,几乎要消散在猎猎晚风中,“行吗?”

应挽看着他,突然回想起幼年时见过的一条狗。

刚搬进应荣之家的时候,应挽在小区的角落里发现了一只大德牧,大狗的毛发被养得漆黑发亮,却被孤零零装在一个大纸箱里,扔在一个车来车往的拐角。它似乎已经懂得了一切,看见应挽,倏的从箱子里站立起来。

那么大的一只狗,却发出几声尖细的哼唧声。蓬松的大尾巴摇了两下,见应挽无动于衷,又缓缓垂下去。一双黑圆的眼也一并垂下去,不再看她了。

应挽本就对狗有心理阴影,被吓得原地站了几秒,快速跑走了。后来才知道,这小区里有不少住户是打肿脸充胖子,勉强租下一间屋子,再学富人养条大狗。等到手头紧了,便成了这幅景象。

项珩现在这幅模样,像极了那只德牧。

暖色的光,柔软铺撒在他的脸颊上,睫毛上,发顶上。他眼眸仍是漆黑的,只淡淡映着一点路灯的光。

那双眼,以前看向她时,总是亮的,饱含情绪的,离得近了,她甚至能在里头看见自己的影子,可现在,那里只映着一点点路灯的光线,除此之外,别无他物。

他眼里,还有她吗?

点点猩红一节一节退向她的指尖,进行着最后的倒计时。

项珩不再看她,而是垂下睫毛,看她手中的烟。白色烟雾被风裹着,时不时从他面前飘过,于是,那张俊美的脸孔忽隐忽现,似乎下一秒风过,就会消失在烟雾之中。

胃里明明只有两口酒而已,消化与否还未可知,应挽却突然觉得食道里像被食物卡住了,喉咙也一并被塞满,让她无法呼吸。她突然陷入一种陌生的,莫大的恐慌。

她蓦然意识到,只要项珩愿意放手,这段根本称不上关系的关系随时会结束,可能是双学位结课,可能是校庆结束,也有可能,就在今夜。

火光燃到滤嘴,熄灭了。

“抽完了。”她听见自己说。

“嗯。”他低低出声,脚步却在原地没动。

烟雾散去,项珩的眉眼重新变得清晰。半晌,他目光从烟蒂上移开,重新回到她脸上。

“你那个小白脸男朋友呢,让他来接你。”

他语气称不上和善。

“你......”

你凭什么管我。应挽下意识仍是这句,可话到嘴边,鼻腔突然涌上一股浓重的酸意,将她后头的话生生消了音。

她欲语,泪先流。

应挽人生中第一次懂得一个道理,心软下来,就再难坚硬如初。

她那日就算忍着嗓子的肿痛也要吼出来的话,此刻却在停嘴边,说不出了。

幻想出的那副皮囊又在心脏开了道口子。明明她不是爱哭的人,遇见他之后,却不知不觉流了很多泪。

泪水开闸,就再也止不住。应挽想停也停不下来,只得难堪地捂住脸,纤薄的肩膀在风中颤。那截烟蒂滚落到地上,被风卷着,咕噜噜滚到围栏边,摇晃两下,不动了。

“走散”这个词,是她想的太简单了,或者说,是项珩总让她觉得,这个词太遥远。

可现在呢。

一想到形同陌路的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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