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万英尺的高空,姜娜的脸映在机窗玻璃上,模糊得像一幅被水汽氤氲了的素描。
她的眼睛很红。
冷瑾心疼地从后面拥住她的肩:“你要放心不下她,我们回国住。”
姜娜摇了摇头:“算了,她自小跟我就不亲……”
她看着窗外的一片暗色,继续说:“这辈子我还是别找她了……我不配。”
姜娜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把自己生活的痛苦归咎于陈凡清。这个念头她从来没有对任何人说过,甚至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她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它的存在。但它一直在那里。
后来她为自己找到了一个合理的借口——她需要一个人来为她的不幸负责。负责的人不能是陈奕文,因为陈奕文不爱女人这件事,是她结婚之前就知道的,她知道,但她还是为了钱嫁了……她嫁了,又怎么能怪他没有给她想要的……
负责的人也不能是她自己,因为如果一切都是她自己的选择造成的,那她的那些苦、那些辗转反侧、那些深夜独自醒来的时刻、那些看着别人幸福地走在街上而她一个人站在马路对面的瞬间,就没有人可以去恨了。没有人可以去恨的感觉,比任何恨都更让人难以承受。所以她恨陈凡清。恨她不该在那个酒后糊涂的夜晚被怀上,恨她不该在她还没有准备好做母亲的时候就来到这个世界上,恨她不该在她终于决定为自己活一次的时候,像一个甩不掉的影子一样跟在后面,提醒她还有一个她不想面对的身份——母亲。
若不是当初酒后稀里糊涂地跟陈奕思睡了一觉,怀上了陈凡清,她也不会稀里糊涂地嫁给陈奕文。陈奕文不爱女人,却虚情假意地爱这个名义上的女儿。
多讽刺!
后来她以为自己不在乎了。不在乎陈奕文,不在乎那段婚姻,不在乎“母亲”这个身份。她想和那段生活彻底割裂,但她发现,自己其实并没有办法面对陈凡清。
但她和陈凡清的母女缘分,在很久之前就被她亲手掐灭了。
每次看到陈凡清,她就会想起那个在异国他乡的警局里待了三天的七岁小女孩。
陈凡清七岁那年,一个人来美国找她。
那天她在家里和新欢约会,那个人是她在一次画展上认识的,长发,会弹吉他,跟他相处很愉快。她特意手机调成了静音,放在玄关的鞋柜上。难得有这么好的心情,她不想被任何“需要她负责”的事情打扰。
门铃响的时候,是新欢去开的门。他回到卧室时,一边穿外套一边用那种漫不经心的语气说:“门口有个小孩,说是你女儿。我跟她说你不在。”
她不记得她“嗯”了一声之后发生了什么。她不觉得女儿会来找她。所以她不知道陈凡清在门口站了多久,不知道她有没有按第二次门铃,不知道她有没有从门缝往里看过,不知道她在转身离开的时候有没有哭……
陈凡清走丢了。在异国他乡的街头,七岁,不会说英语,没有手机,没有任何可以证明她是谁、她从哪里来、她要到哪里去的东西。
幸运的是警察找到的她。她一个人坐在一个公园的长椅上,警察问她的名字,她说“FangqingChen”。警察问她的爸爸妈妈在哪里,她说“Mommyishere,butshedoesn'twantme.”
她后来在很多个夜晚反复地想这句话,想得多了,就觉得陈凡清的意思是——“妈妈在这里,但她不想要我。”
陈凡清在警局待了三天。警察说她一个人不哭不闹,饿了就吃警察给她的饼干,渴了就喝纸杯里的水,困了就靠在长椅上睡,睡醒了就睁着眼睛看着来来往往、金发碧眼的大人们。
最后,是陈奕思联系不上陈凡清,打电话给她,她看了家门口的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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