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往雍州的路,漫长而崎岖,官道早已被溃兵、流民和荒草侵蚀得难以辨认。

他们更多时候只能在野地、山坳间艰难穿行。

比起数月前刚从洛都那尸山血海中逃出时,他们虽前途茫茫、心惊胆战,但至少劫后余生,心情阔达,能够彼此玩笑支撑。

江稚水的话越来越少,眼神常望着虚空,这段路途只剩下无休止的跋涉。

有的时候真的就是这样子,人一倒霉了,就会一直倒霉,但是等到行到山穷水尽之时,又会柳暗花明又一村。

转机竟悄然而至,等终于离开那片绝望之地后,李瑛寻了个偏僻集镇,想要当卖那尊小金佛。

她不是傻子,如今他们流亡在这鸟都不拉屎的穷乡僻壤,若骤然出手一尊完整的金佛,也太过于惹眼。

简直是怀璧其罪,跟在脑袋上贴着“我很有钱,快来坑我抢我”没有半分区别。

特别是在江稚水被人掉包了黍米,虽然李瑛没有埋怨他,但是三人其实都知道,如果那袋黍米在,他们不会那么早就走入后来如此山穷水尽的地步。

更何况在这粮食比金子金贵的荒年,店家未必肯给足价,就算是愿意,他也未必拿得出那么多现钱和粮。

李瑛费了好大劲儿才把那尊金佛的佛手给掰了下来,她换了三件半新不旧的男装棉服。

男装棉服虽然样式老土,也不是新裁的,但是里头货真价实的丝绵让李瑛穿上了,就再也舍不得脱下。

她平静地想,自己从前穿过那么多的绫罗绸缎,哪怕是蜀锦吴绫,她也从不在意,那时的自己会想到十三岁的自己有朝一日会为一件典卖来的棉袄幸福得热泪盈眶吗?

临走的时候,她又给江稚水多买了件新的裤褶。

典卖行的伙计很不解,问道,“小郎君买了新的棉裤褶,怎么不给自己买件新棉服?”

李瑛本就生得男女莫辨,如今粗服乱头,一路上被不少人都认成了他们是兄弟三人。

她没有回答那伙计的话,对着那人轻轻笑了笑,她是知道江稚水的隐痛。

剩下的钱李瑛付了五日的客栈。他们一致决定在此地好好休整一下,再做打算。

当李瑛的脚趾第一次触碰到热水的时候,那种滚烫又温和的包裹感几乎让她感动得落下泪来。

她用力搓洗着已经变色的皮肤,指甲缝里的泥垢,头发里的草屑土粒。

她换了五六桶水才感觉自己真正洗净了身子,等到最后换上干净崭新的粗布衣裳时,她疲惫的身体竟有种陌生的轻盈感。

略粗的布料摩擦着洗净的娇嫩皮肤,微微的发痒,竟有些恍若隔世之感。

三人又狠吃了一顿。

客栈堂食的乌木桌旁,李瑛看见了一对与众不同的姐弟。

他们衣着样式简朴,但料子是极好的细绢,行动间举止文雅,与周遭粗砺环境格格不入,身旁有几个精壮仆从警惕地护卫左右。

就连吃食的也是由身边的仆妇从后厨呈上来的,一看就是她们亲自做的,只是借用了客栈的厨房罢了。

身边两名中年妇人时时随侍,看着这对已然算是生活优渥的姊弟满眼心疼,显然是他们的保姆。

如今天下大乱,李晟还在苦战,洛都战况未明。

雍州天高皇帝远,既不归王氏管,也不归李氏管,自成一方天地,汉胡混杂,秩序微妙,城内尚有军队维持,城外却难免龙蛇混杂。

李瑛敏锐地察觉,有几个做胡商打扮的汉子,眼神总在那对姐弟的行李上打转,意图不善。

不过好在那几个胡人势单力孤,似是随部落商队出来捞偏门的,不足为惧,但足够添乱。

李瑛没有立刻出声警示。

她冷静地等待着,直到夜深人静,那几名胡人果然动手,悄悄摸走了姐弟车队一只箱子。

这时李瑛才现身,她不惧那几位吹胡子瞪眼睛的守卫,找到那管家模样的中年男子,低声告知盗贼去向与形貌。

管家大惊,连忙带人追索,果然在人赃并获的边缘将箱子抢回,免去大失。

他也是奴婢,差点弄丢了主人家的东西,他虽不至于被打骂变卖,但是到底也在小主人面前得了没脸,自是千恩万谢。

管家心里也很苦,他们本是洛都一个不起眼的宋氏世家旁支,因男主人开罪了王氏,遭逢大难。

宋氏满门几乎凋零,只勉强护住这对年幼的姐弟,携着女主人生前部分嫁妆,欲前往雍州投靠舅家避难,一路上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因这番援手,李瑛三人得以面见那位宋姓女郎。

她姓宋,名敏娇,约莫十六七岁,容貌清丽,眉宇间带着劫后余生的惊惶。

她问:“女郎援手之恩,妾铭记在心,不知想要何物为谢?”

李瑛垂下眼,姿态恭谨:“不敢求女郎厚赏。我等亦是往雍州方向去,路途不靖。”

李瑛行叉手礼道,“只求女郎允我等随行,侍候在侧。”

她抬起眼眸,清静如水,“请借车队一隅之地,求得些许庇护,同赴雍州。”

宋女郎略一思索,看着眼前虽衣衫简朴却眼神清亮的李瑛,又瞥见清俊的江稚水和李瑗,欣然应允:“一路同行,也好有个照应。”

自此,李瑛三人便加入了这支队伍。

宋敏娇,人如其名,聪慧机敏,与李瑛有几分投缘,她虽然有些小姐架子,倒也不算刻薄难缠。

李瑛便也顺水推舟,总是有意无意地示弱,这一收一放之间,两人相处起来,反倒生出几分真切的融洽来。

宋敏娇喜欢听李瑛唱歌解闷。

李瑛也不推辞,这是逃亡路上一位老翁在教给她的三秦民谣。

她没有遗传到慕容明春能歌善舞的胡人基因,唱得歌没有一句在调上,但少女嗓音清越,也别有一番风味。

"武功、太白,去天三百。孤云、两角,去天一握。山水险阻,黄金、子午。蛇盘、乌栊,势与天通。"李瑛轻轻拍手,打着拍子。

宋敏娇佯装受不了地捂住耳朵,“这哪是女儿家该唱的词儿,硬邦邦的,硌得人耳根子疼。”

可笑着笑着,她看着李瑛,竟感受到种别样的力量,这样的歌曲与她平日听惯的吴侬软语、笙歌管弦竟全然不同。

直到王氏撩帘进来,才打断了这有些奇异的氛围。

“二位女郎,奴婢方才下车买了些樱桃,拿熟水细细洗过了,如今正是吃樱桃的好时节呢。”

王氏笑吟吟地捧上一只青瓷小碗,里面装这些红玉般的果子,上头还挂着剔透的水珠。

她一边麻利地替宋敏娇择去果柄,一边拿眼风悄悄打量李瑛。

她越看越喜,笑意越浓,“李家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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