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凛今天穿了一件黑色薄款冲锋衣,下身是一条工装裤,配一双低帮登山鞋,显得清爽又干练。

他走向常乐,视线在她身后扫了一圈,疑惑地问:“你爸没来?”

常乐哈哈干笑:“他跟我妈有点私人恩怨,现在估计在挨训呢。”

方凛没听明白,但也没多问。他从脚边提起一只竹筐,说:“走吧。”

两人沿着山脚小路往上爬,到半山腰就没路了,方凛随手捡了根树枝,在地上敲来敲去,拂开野草,给两人开路。

常乐递上一根登山杖,说:“用我这根吧。”

方凛回头看着她,忍不住笑了:“爬这种小土坡需要用两根登山杖?要不要再给你配个氧气瓶,免得有高反?”

常乐脸一红,解释道:“我、我这不是怕路滑嘛,前几天刚下过雨……”

话音刚落,脚下一个出溜,她猝不及防地向前一扑。

幸好,方凛眼疾手快,一把攥住她的胳膊,稳稳地扶住了她。

“谢了……”常乐大口喘着气,扶正自己的帽子,又拍拍胸口给自己顺气。

方凛笑着摇摇头,“看来你对自己的判断还是挺准的,登山杖你自己拿着用吧。”

接下来的路就难走多了,常乐双手持登山杖,还是免不了脚底打滑,运动鞋也沾满了泥巴,越来越沉。她走得跌跌撞撞,气喘吁吁。

来到一片松树林里,方凛终于停下脚步,用树枝拨开覆在地面厚厚的松针,转头对常乐说:“这里就有。”

常乐急忙上前,蹲在地上,双手拂开松针,几只橙色的小蘑菇露出了头。

丛菇长得小巧可爱,一般呈黄色或橙色,伞盖滑溜溜的,手指在杆子底部轻轻一拨,仿佛能听到“啵”的一声轻响,像小鱼吐泡泡。

松针底下藏了一大片,她一株接一株采得不亦乐乎,直到一根树枝敲在她的手背上。

“这个不是,别碰!”方凛急声提醒道。

可惜还是迟了一步,常乐已经将那朵滥竽充数的蘑菇连株拔起。

她吓得赶紧扔回去。

方凛拧开一瓶矿泉水,蹲在她面前,一边给她洗手,一边解释:“刚刚那株虽然跟丛菇长得很像,但是你仔细看,它的杆子上有一圈菌环,这种大概率是有毒的。”

常乐轻呼一口气,想起上次姥姥把她和常建民采的一袋蘑菇全倒了,不禁感叹,老太太真是有先见之明。

她也许不懂蘑菇,但她懂这两个二货。

“谢谢啊。”常乐站起身,手在衣服上蹭干。她好奇地问方凛:“这种冷知识,你是怎么知道的?”

方凛淡淡一笑,说:“对你们城里人来说是冷知识,对我们农村人来说,就是保命的常识。小时候,每年四月和九月,只要头一天下了雨,第二天,我们就得跟着大人去山上采丛菇,然后背到集市上去卖。有次,刚到集市,一伙人就冲上来,把一个伯伯按在地上踢打。一问才知道,他前几天卖的丛菇里混进去了毒蘑菇,人家买回去后也没注意,做了一锅汤,全家人吃完后上吐下泻,送到医院才抢救回来。”

常乐听呆了,连眼都忘了眨:“后来呢?”

“赔钱呗。”方凛叹了口气,“那个伯伯把家里唯一一头牛都卖了,也填不上窟窿,后来老两口只好去卖血。”

常乐倒吸一口冷气。

“那你们村应该没人敢卖蘑菇了吧?”

方凛摇摇头,“这种山珍比普通的瓜果蔬菜值钱多了,卖一个月就能抵得上种地一年的收入,所以就算有风险,村里人也要继续干,只是采摘的时候更小心了。那时候,我要是采错了一朵,要被我爸踹上一脚。”

常乐唏嘘一声,颇为同情:“这都算童年阴影了吧?换做是我,肯定要恨蘑菇一辈子,见到它就要上去狠狠踹两脚!”

“怎么会呢?”方凛忍俊不禁,“这都是小事,我根本没往心里去,更不用说记一辈子了。”

常乐一时默然,怔怔地盯着他的脸,心中忽然生出一丝羡慕。

她想起易诚说过,能自洽的人少之又少,可方凛就活得很自洽。他好像自然而然地选择了自己的人生道路,从不自我怀疑,也不会反复纠结。他甚至自觉地负担起了养育弟弟的重任,发自内心地关心和爱护他,从未抱怨过一句。

常乐想,也许他能给自己答案。

她喝了口水,润了润嗓,开始一本正经地采访他:“方凛,你这么年轻,又有本事,为什么选择留在这种小地方呢?老家的年轻人都去大城市打工了,你不想出去闯闯吗?”

方凛眉头一挑,反问:“出去闯闯,到底要闯出什么来?”

“比如在大城市找份好工作,买房买车,结婚生子啊。”

“听上去好无聊。”方凛说,“这些事,在老家一样可以做啊。”

常乐试图说服他:“但是,你以后就是大城市的人了,你的小孩一生下来就可以享受大城市所有的福利和教育。你难道不想为了下一代,努力拼搏吗?”

方凛垂眸看着她,问:“这是你真实的想法吗?自己都还没活明白,就开始规划起小孩的人生了?”

常乐看着他的眼睛,一时哑然。

方凛认真地说:“其实,在哪儿生活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喜欢做什么,以及,你想过一种什么样的生活。

“就比如我,喜欢一切户外活动,登山、爬树、挖野菜、打野猪,我都觉得有意思。让我成天待在钢筋水泥的笼子里,简直比坐牢还难受。

“当然,这种户外生活,在北上广深这种大城市也能实现,但是,我觉得那里的一切都太精致了,有人工雕琢的痕迹。我还是喜欢这里,更贴近自然,也更自由。”

常乐听得入了神,半晌没有说话。

“那你呢?”方凛问她,“你有没有想过,你喜欢做什么?”

常乐垂下眼眸,心头涌起一股莫名的失落。

“我好像……没有特别喜欢的事。”

方凛又问:“那你喜欢过哪一种生活呢?”

常乐陷入了沉默。

在大城市打工,攒钱买车买房,安家落户,好像是所有年轻人的梦想。

但是,是她的梦想吗?

她为什么会有这种执念呢?是因为周围人的攀比?短视频的洗脑?还是被社会的主流观点推着走?

方凛见她眉头紧锁,神色凝重,安慰道:“想不通就慢慢想。人生又不是一场考试,不是所有问题,都得在规定时间内,解出一个正确答案。”

常乐惆怅地叹了口气,“我还以为,你能给我个参考答案呢。”

方凛笑了,“这个问题,只有你自己能解答。”

接下来的时间,常乐沉默了许多,好不容易在一棵松树下发现一大片丛菇,也没了一开始的兴奋劲儿,只是机械地采摘着,脑海中一直盘旋着一个问题:

“我到底喜欢干什么啊?”

吃?要不去当个探店博主吧?名气大了还能蹭吃蹭喝。

八卦?要不加入小区的信息中心,跟那群大妈们一起在背后蛐蛐别人?

吐槽?这算什么技能?长了嘴的人都能来上两句。

玩手机?这种爱好,她都不好意思说出来。

常乐越想越沮丧,觉得自己简直一无是处。

她拂开地上的松针,看到橘黄色的蘑菇就伸手去采,结果又被方凛敲了一棍子。

“看仔细点。”方凛语气略显严厉,“检查一下有没有菌环。”

常乐摘下一朵,确认没有,才扔进身后的背篓里。

松针底下还有朵大的,她伸手往里探,刚摸到一根肉乎乎的杆子,忽然听到一阵轻微的“簌簌”声。

紧接着,松针快速拱起,两根尖锐的针猛地刺进她的虎口处。

“啊!”常乐大喊一声,慌忙抽回手。

松针底下蹿出一条土黄色的小蛇,飞快地游走了。

“啊啊啊啊——”常乐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眼泪瞬间涌了上来,“我我我我被蛇咬了!”

“别动!”方凛一个箭步冲上来,攥住她的手腕,仔细检查她手上的伤口。

虎口处有两个小孔,被他用力一掐,挤出两股殷红的血。

一阵刺痛感袭来,常乐只觉得浑身发软,呼吸不畅,心脏剧烈地跳动着,几乎跃出喉咙。

她大声哭嚎着:“啊啊啊!快救救我!我不想死啊!”

“没毒没毒。”方凛安慰她,“你死不了。”

“啊?梅毒?”常乐顿时呆住了,简直匪夷所思,“噫额,什么蛇这么脏啊?”

方凛认真地回答:“刚才我看了一眼,应该是菜花蛇。”

常乐吓得口不择言了:“我去!菜花!难怪有梅毒!真恶心!怎么办?我该不会感染了吧?赶紧带我去医院打针!”

方凛这才意识到他俩的对话驴唇不对马嘴。

“我的意思是,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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