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可以!”

“人多才热闹嘛!”

大家都很热情,周珩在他们的一声声赞同中笑得更加灿烂,眼睛转向沈疏。

沈疏只是安静地指了下手中的手机,然后低头打字。

周珩找个了空地把箱子放下,从里头拿出红酒、香槟、啤酒等各种风格不搭的酒,摆到桌子上,“大家尽管喝,不用跟我客气。”

“谢谢。”陈宇搬来一张椅子放在自己身边,拍了拍座位,“请坐。”

其他人原本想对酒发出一番称赞,这会被陈宇和周珩之间的氛围整不会了。

只见周珩眯起眼睛笑,眼里没多少笑意,“那我就不客气了。”

孙敏哈哈一笑,把话题转到烤肉上,这时大家才注意肉差点烤糊了,手忙脚乱地撒料,分烤串。

沈疏接过一串,眼睛又看向手机,备注为“讨债的”的聊天界面上,只有她刚刚发出去的消息: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

[这是我的同学聚会,你来做什么?]

对面突然回了一条:[快吃串吧,凉了就不好吃了。]

沈疏侧目,看到周珩一边吃串,一边冲她挑眉。

她用力咬下一口串,哒哒哒地打字:[你不是从来都嫌弃这种上不了档次的东西吗?吃什么吃,给我回去。]

[谁说我嫌弃了?多好吃。]

[我看你鬼鬼祟祟地不带我,就知道你约了别人。]

[我去跟林奶奶打听,她又去跟街道办的人打听,街道办的人跟菜市场的人熟,说你们买了一些串聚会用。]

沈疏一连看完周珩发来的几条消息,旁边响起干杯声,还有周珩故意提高音量的声音。

“你就是孙敏吧?我敬你一杯,谢谢你同意我这中途加入聚会,希望不会扰了你们老同学的兴致。”

“不会不会,你是沈疏的朋友,也就是我们的朋友,尽管放开吃。”

沈疏抬眼,看到周珩一边喝着酒,一边按着手机,然后将手机收起。

果然,周珩又发给了她两条消息:

[听见了吧,你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

[都来聚会,一直玩手机不好。]

沈疏捏紧手机,是谁导致她要拿出手机地下联络的?

她发了个暴揍的表情包,收起手机。

“沈疏,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我看你一直在发消息。”孙敏关心地问。

“没有,就是朋友新养了一条狗,有些不懂的地方就跑来问我。”

“你还养过狗吗?”

“对,以前有条流浪狗特别黏人,我不得不收养了几天。”

“哐!”

周珩将喝完的啤酒瓶一捏,投进垃圾桶里。

旁边的几个男生见状,也拿起吃完的签子和空瓶做出投篮的姿势,玩了起来。

“阿玉,我们这氛围不错吧,我看你一直在笑。”

“是很不错,而且我这人,天生就爱笑。”

沈疏知道,周珩这话是说给她听的,表示对她“养狗”话题的抗议。

“阿玉,你是做什么的呀?”不知是谁问了句。

“之前做了点生意,但是不怎么顺利。”

“什么生意?”陈宇问。

“跟车子相关的。”

孙敏冲沈疏眨眨眼,小声问:“他做生意这么大的?还需要借住你家?”

紧接着,周珩就说了句:“车模型玩具之类的,但是没做起来。”

孙敏讪笑,沈疏也免得费劲编点什么。

只是,台子都搭好了,周珩竟然不吹不擂?

沈疏狐疑地扭头看他,却对上他的眼睛。

周珩轻快地笑,透着闲适,彷佛在说:我把穷鬼人设贯彻得不错吧?

沈疏了然,怪不得周珩自称“阿玉”,原来是不想别人上网搜。

张扬的作派也有收敛的一天。

“做生意是不容易。”陈宇感慨完,话锋一转,“阿玉,你要不要来我家住?”

沈疏僵硬地扭头,啊?

周珩和陈宇相邻坐在一起,聊天时看着彼此的眼睛,脸上都是礼貌的微笑,看似融洽。

周珩往椅背一靠,一手拿着酒杯,一手放在膝盖上一点,“这么突然的邀请?”

“我们和沈疏从初中就认识,她有朋友来,我们互相照顾是应该的。沈疏和她妹妹一起住,你一个男生不大方便,我家正好有空房间。”陈宇一套话说得滴水不漏。

周珩点点头,陈宇以为他同意了,正要说什么,就听到周珩说:“这样的话就不用了。”

他看向陈宇,笑意加深,却给人寒冷的威压感。

“我和沈疏大学打交道了四年,在她家住就跟在自己家住一样,连睡沙发也自在,就不动了。而且性别不同也没什么不方便的……”

周珩转眼,看向沈疏,眼里的寒意被夜风吹散,变成揶揄。

“因为沈疏是单身主义,我和她之间只是朋友,不会有什么。”他又看向陈宇,“还有,她在大学时就是公认的高岭之花,喜欢她的男生很多,却没有敢告白的,大家都知道自己不够格。”

“沈疏,原来你在大学这么受欢迎?”孙敏一边问,看沈疏没吃多少,又一边往沈疏的盘子里堆刚烤好的串。

“谢谢。”沈疏见孙敏感兴趣,就打消了原想搪塞的念头,“我现在是单身主义没错。但在大学的时候,我也是谈过恋爱的。”

所有人都纷纷向她投来目光,没人注意到周珩突然把酒洒了一手。

“你们怎么一个两个怎么八卦?”

“你不也一样,今年都要订婚的人,还在好奇别人的恋爱。”

“我这是关心。”

“像青春时期的恋爱就很美好,什么时候听都不过时。”

“这里哪个人没点八卦,沈疏你不用讲自己的,我给你讲别人的。”

大家闹哄哄的,你一言我一语,说着就要把话题揭过去。

沈疏不露声色地用余光瞄周珩抽纸巾擦手的动作,“没关系,就让我给大家开个头吧。”

“你的初恋,是个怎样的人?”周珩冷不丁地问。

大家都把注意力放在沈疏身上,没有人注意到他话里的端倪。

沈疏拿起杯子,给自己倒酒,“挺烦的一个人。”

周珩的动作停滞。

“他是不是锲而不舍地追你,你们才走到一起的?”孙敏问。

“好像也没怎么追求吧。我们先是成为朋友,然后相处的时间多了,我也发现他的好,到后来有了摩擦,好不好都不再计较,就分开了。”

大家喝着酒感慨。

“听起来,怎么跟我失败的恋爱一样?”

“哎,只能说无疾而终的爱情大抵差不多吧。”

不,不一样。

周珩在内心回应,注视着沈疏喝酒的动作,也给自己倒了酒。

酒的味道还不错。

沈疏品着酒,在心里称赞周珩的品味,虽然方才那番话搪塞了他,但至少不敷衍别人。

从整体上看,她没有概括错,只是缺乏了大量细节。

细节,会让结局相同的故事也显得更有千秋。

后来,大家纷纷聊起一些放下的或放不下的陈年往事,沈疏喝着酒,默默地听。

以前,大家的时间都由上学放学、上课下课划分,如今是被谋生的紧迫感,还有各种各样的烦恼占据。

沈疏从孙敏的只言片语中听出,她不像沈疏主张单身主义,想恋爱又怕所遇非良人,或者在妈妈的催婚下进展过快,苦恼也多。

酒的风味,在大家的倾述中,有了具象化。

幸好的是,寻安城的生活节奏比大城市要慢很多,纵使有再多事,也可以在此刻停一停,讲一讲,随风散去部分情绪。

孙敏有些微醺,靠在沈疏的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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