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妇人立刻拿来粉白色粉末调了水,一点一点从侧面喂进猫嘴中。这猫明显是受了内伤,若是止住了血,便能救过大半。而那猫正张大嘴咬着李幸歌的胳膊,森白的牙齿陷入李幸歌的胳膊里,恰好给了那妇人机会将那药从侧边一点一点喂了进去。
那猫儿慢慢地平静下来,瞳孔也不再放大,似乎是意识到他们正在救它,猫儿不再挣扎,松开李幸歌的胳膊,甚至有些乖顺的用脑袋蹭了蹭李幸歌的手。
灌了药后,那猫沉沉睡去,那妇人找来可以保暖的棉袄将猫咪细细围住,防止猫失温,然后叹气道:“是死是活,就看它的造化了。”说罢,才看着李幸歌笑道:“小姑娘,谢谢你啊。”
李幸歌盯着那妇人,久久没有说话。小时候的那只猫死后,她和娘都非常痛苦,娘偷着接了很多针线活,攒了钱,买了医书才知道花蕊石散可以治跌打重伤后的内出血。她后来也攒钱买过一点花蕊石散,偷偷洒在了埋那小猫的后山,正是那粉白的颜色。
其实就算不看花蕊石散,她也能认出来面前的女子正是她娘。那个曾经答应带她逃跑,答应要接她一起走,让她苦苦等了许多年的娘。
李幸歌的胳膊还在流血,血顺着衣袖流下来,从指尖落在地上。她的腿也被抓烂了,裙子的几个洞上也染着鲜血。但她好像没知觉一样,只是看着面前的妇人。
谢青霄轻轻碰了碰她的胳膊,李幸歌才忽然回神一般眨了眨眼睛,咽下喉咙里的酸涩僵硬感,笑道:“我也没做什么,不用谢我。”
此时柱子已经带着大夫跑过来了,那妇人扯着李幸歌在一旁坐下,用剪刀将她的袖子剪开,大夫连忙拿来药粉撒在李幸歌的胳膊上,用纱布包住叮嘱道:“幸亏咬得不深,你多注意一些,这几天胳膊不能见水。”
谢青霄在一旁问道:“还有其他要注意的地方吗?饮食方面要注意什么?”
大夫捋了捋自己的胡须,笑道:“现在天还不是很热,平时生活注意别让伤口碰住水就行,饮食上少吃发物,尽量清淡一些。”
李幸歌点点头,表示记下了,柱子这才引着大夫往屋里走去,去查看那猫的情况。
院子里只剩下李幸歌,谢青霄和那妇人。谢青霄一拍脑袋,似乎才反应过来,冲着那妇人笑道:“干娘,这是我远房表妹幸歌,昨天才到,今天想着带她来见见你。”
那妇人听到李幸歌的名字,明显蹙了下眉,似乎头痛般摇了摇头,随后才道:“真是个好名字,人也长得标致。”
李幸歌微微一行礼:“沈姨好。”
她名义上是谢青霄的表妹,不好跟着下人们直接唤沈姑娘,若是跟着谢青霄直接喊干娘更是不合适。李幸歌心中仿佛堵着千言万语一般,只觉得胸口闷得难受,但看着沈姑娘面上的笑容,却什么也说不出。
她在这儿过得很好,远比和她在杏花村的时候过得好。既然这样,那何必去强求她想起以前呢?李幸歌眨眨眼,隐去眼眶中的泪水,纵然沈姑娘认出她又能如何呢?她现在掺和到案子里边去,自己的命还不一定能保得住,又何必多搭一个人进来呢?
几乎是几息之间,李幸歌便打定了主意,自此,李幸歌只是借住在谢家的远方表妹,而沈姑娘还是谢青霄的干娘,他们两个本就没什么关系。
谢青霄和李幸歌坐着,沈姑娘就去房里端出来了两碗米浆干酪递给二人。谢青霄眼睛一亮,接过干酪给李幸歌解释:“你尝尝,干娘做的米浆干酪可是一绝。”
沈姑娘笑着道:“哪里有那么玄乎,你可别听这小子胡说。幸歌,你尝尝看,若是喜欢甜的,我再给你放些糖。”沈姑娘看着李幸歌笑,不知怎的,她对这个小姑娘居然有莫名的好感和熟悉。尤其是看着她的眉眼,总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沈姑娘暗想,或许以前他们认识,或者是见过也说不定。只是自己的年纪和这位小姑娘差得实在是多,就算认识,也应该是认识她的父母。
她年纪已大,在谢府又生活得很好。前几年的时候,还经常在谢家的帮助下寻访名医,试图找回自己以前的记忆,但终究是徒劳。这些年来,她也慢慢看淡了,或许上天让她忘记以前,也是对她的一种保护吧。
李幸歌品着米浆干酪,一时间眼泪差点下来。她小时候和娘经常吃不饱饭,便趁着李拐子睡着了,偷偷用吃剩下的米磨成糊糊,兑水冲着喝。如今的米浆干酪虽然和那不是一个味儿,却让她心里更是难受。
她垂下眼睛,趁着谢青霄和沈姑娘说话时,连忙眨眨眼,眼泪落在米浆干酪中,轻轻一晃便不见踪迹。这时,谢青霄正在问那猫儿的情况:“干娘,这猫是怎么回事儿?”
沈姑娘摇了摇头,叹气道:“也不知是哪个挨千刀的,这几天晚上我总听见有猫叫,今天可遇到这只。”
李幸歌抬起头,皱着眉:“那就是有人故意的?”
沈姑娘道:“这我也不清楚有时候从府里跑出去,想去找找,但出了门也听不见猫叫了。”
李幸歌和谢青霄对视一眼,都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他俩在院里喝完了干酪,又和沈姑娘聊了几句后便离开了。临走时,沈姑娘拉着李幸歌的手,对她道:“幸歌说话有条理又好听,真是对我胃口。我一个人住在这儿也没什么事儿,你若是喜欢猫儿,平日里多来找我一起玩。”
李幸歌点点头道:“我也很是喜欢猫呢。”
从凉亭中穿过去时,谢青霄看李幸歌情绪一直不怎么好,便打算带她出去散散心,问道:“你要不要跟我去我的酒楼看一下?”
李幸歌来了兴致,她本也打算出去查点事情,跟谢青霄一起出去倒是更方便了。只是李幸歌的袖子刚被猫儿抓破了,现如今只得回去换身衣裳。
春书和夏墨都是手脚麻利的勤快人,两人很快就取来了新的衣衫披风,再加上李幸歌原本也不习惯被人伺候,三个人一起动作,几乎是一瞬间就将衣服给换好了。
春书喜静,性格又温和,不喜欢去人多嘈杂的地方,李幸歌便让她留在院子里休息。而夏墨却是个喜热闹的调皮性子,便跟着李幸歌一同前往。
出门的时候,马车已经备好了。
马车就停在巷口,李幸歌抬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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