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着杀死的大公猪,掏出尖刀,利落地将猪肉分割出来,再分次将猪肉扛到我住的营地。

将近中午我才将这只大肥猪的肉都分割好,切成细条。我先是简单吃了点烤肉和葡萄干,然后在挖的洞里睡了一会,等到睡醒已经是下午三点了。

我自己一个人在沙漠感觉挺精彩的。虽然是初冬,很多动物活动减少,但是这片芦苇荡并不宁静,各种小动物出没其中,各种兽鸣鸟叫,附近还有碧波荡漾的湖水,比度假还有舒适。

我一边度假一边等第三个杀手的消息。

确切消息是第三个杀手还没有入境,看来他想使用消耗战,等我在沙漠呆的身心俱疲受不了了,他才会出现,好捡个便宜。

既然是这样,趁着有时间,我也需要采取一些应对之法。

我先是在芦苇荡做了一些陷阱,加固了一下营地。

手里有兵工铲,挖沙子不费劲,我在营地周围挖了几个大坑,坑深有将近三米,坑底铺上削尖的木棍。

说实话,挖坑容易,出坑难,由于挖得太深,每次出坑,我都要运足功夫,攀着预先挂在树枝上的绳索,才能爬出来。

所以,第三个杀手一旦有所松懈,掉进陷阱,不死也伤,即使大难不死,也很难出坑,到时候我在坑外面点杀即可。

这样的坑我一下午一共做了三个,都标记好,防止自己误踩。

我在篱笆墙也增加了一些绳套和机关陷阱,又搬了些石头垒起来,便于射击的时候隐藏身形。

布置好这些后,我计划步行到远处的山脚下,准备在那里开辟一个新营地。

毕竟第三个杀手通过辛迪斯的通风报信,已经知道我芦苇荡营地的方位布局。

我只能放弃这片营地。

拿着行李,我穿过芦苇荡,再穿过火车道,来到了光秃秃的小山脚下。

这些山包都不高,坡度缓和,适合徒步,但是不适合隐藏。如果占据了高位,可以对山下一览无余,想要打谁就打谁。

此时已经傍晚,天擦黑,我就着落日的余晖,简单地布置好帐篷和睡袋。开着手电捡了些柴火,在帐篷前生起火堆,把刚套住的野兔收拾好放在火上烤。

我一边烤着火,一边翻转着野兔,将调料洒在兔肉上,很快兔肉的香气慢慢飘散出来。

此时天已经全黑了,北风呼啸,气温骤降,温暖的火苗跳动着,如同伙伴,在孤寂的大自然中陪着我。

我围在火堆边烤火吃肉,身上逐渐暖和起来。

突然,我在黑暗中瞄见了一双闪闪发光的眼睛。我心一沉,身体摆出戒备的姿势。但那双眼睛不退反进,逐渐靠近我,终于它露出了真容,是一只雪豹。

它盯着火上的野兔,围着我踱步,嘴里发出低吼,似乎对野兔志在必得。

不过野兔是我的,我可不会给你。

我心里想着,手里亮出了兵器,一把匕首,在火苗前晃了晃,匕首闪烁着令人心畏的寒光,映照在雪豹身上,它似乎受到了刺激,怒吼了几声,心有不甘地往后退了退,离我远了些。看来它也惧怕利刃,也许这是刻在骨子里的沉痛记忆。

我也不管它,自顾自地吃起来,而它看着我吃得香甜,有点坐不住了,焦躁起来,逡巡着,表达着不满。

我吃完肉将野兔骨头丢给它,它扑上去吃起来,不几口吃下肚,卷着舌头回味着,用贪婪的眼睛盯着我,打着我的主意,我完全不为所动,继续烤火,它以为机会来了,全身蓄力,后腿紧绷,前腿就要飞扑,千钧一发之际,我把手中剩下的野兔骨头朝向它抛去,打中它刚要飞扑的前腿,它吃痛惨叫一声,一只腿耷拉下来,飞扑的动作戛然而止,它卧在原地趴着,不再向前。

这是只刚成年的雪豹,如同一只小猫咪一样,长得煞是可爱,估计是这几天大雪封山没找到食物,所以过来芦苇荡想碰碰运气,结果闻到我的烤肉味儿,走不动道了。

此刻它卧着一动不动,看样子是服了。

我和它相距十米左右,井水不犯河水,大家相安无事。

一辆辆长长的火车呼啸着从眼前经过,明亮的车窗,温暖的灯光,车厢里的人欢声笑语,灯光透过茫茫黑夜照在我的身上。而我,孤零零一个人,坐在广袤的荒野中,还有一只雪豹在旁边虎视眈眈。

不一会,雪豹睡着了,就窝在火堆旁边,难道它不怕火吗?也许它也很孤单,想要找个人作伴。

我直到很晚才钻进帐篷入睡。

第二天早上,天微微亮,我接到了最新的消息,

第三个杀手驾车进入瓦罕走廊的公路,而前几天的大雪和好几处大面积塌方,瓦罕走廊的公路被封。就在昨天,他在被困了一天后,认为短期内路不可能疏通,已经弃车决定徒步穿行帕米尔高原。

帕米尔高原有古代骡马穿行的密道,很可能他打听到了密道的位置。

这个消息是让我大吃一惊。第三个杀手如果徒步穿越帕米尔高原,还是在冬天,这魄力和勇气还是挺让我钦佩的。

辛迪斯作为打头阵的杀手,虽然将我的位置信息发给了第三个杀手,但是同样第三个杀手的位置也就暴露给了我们了。

所以,局里贴心地将杀手可能的路线发给了我。

我的下一步该如何行动?

帕米尔高原荒芜如同外星球,山高坡陡、地形破碎、谷床峡窄、潭深水急,植被稀疏山石裸露,沿途补给地点很少,而且有些山脉海拔在四五千米,非常容易高反,危急生命。

我思前想后,决定主动迎战。

既然他都不怕高反,我有什么好害怕的。

局里又贴心地第三个杀手的照片发给了我。

这个杀手外号红牙,男性,体型高大健硕,典型的中东白人相貌,不论是枪还是冷兵器都是好手,完成过好几宗暗杀任务,为人心狠手辣,见利忘义。

虽然我有了他的照片,但是他善于易容,我即使遇到他,也可能认不出来。

不过我也可以易容来迷惑他,这样大家就扯平了。

我跟宋清辉打了电话,让他过来顶替我。

宋清辉是我的搭档,跟我年纪相仿,长得清秀帅气,是小美男一枚。关键他的业务水准也是相当了得,现在是需要他出马的时候了。

他此前一直在到处游玩,此时就在离我不远的市区里吃饭。

“什么,你要单独会会红牙,咱俩不是商量好了,一起在芦苇荡击杀他吗?再说了,他实力不弱啊,虽然跟咱们差了一大截,但是谁都有马失前蹄的时候,还是稳妥些好。”宋清辉担忧地说道。

“我想尽快将他解决掉。如果等他过来,说不定还要将近半个月,我有点等不及了。”

宋清辉想了想,“帕米尔高原徒步还是非常危险的,尤其现在是寒冬,而且高原环境下什么意外都可能发生,没必要跟他们这种亡命之徒单打独斗。”

宋清辉说得有道理,他也是关心我,只是我已经得到消息,赖队团伙的一个上层人物跟文物走私有关联,这个情报非常珍贵,是摸清他们整个犯罪脉络的一个大好机会,我要赶快布局,所以要加紧解决眼前这个杀手。

宋清辉听我解释完后,还是很担心,却也知道改变不了我的想法,只好囫囵吃完饭后,赶快往我这边赶。

他到芦苇荡后,会装扮成我的样子,而我悄悄出境去围堵杀手红牙,将他半路击杀,这样他的死,就会成为一个谜团。而我的真实能力也会一直隐瞒下去,防止这群犯罪团伙觉察到我背后的背景,将赖队几人提前推出挡枪,而背后的犯罪网络隐匿起来。

跟宋清辉说完后,我又将营地的情况和布置发给他,尤其提醒他任务结束后,将陷阱拔除。他都一一答应了。

收拾了一下,我本想轻装上阵,谁知道怎么精简也不能再少了。比如帐篷不能不带吧,狙击枪再沉也要拿吧,吃的喝的更要带着,常备高原药物不能精简吧,最后,我把自己做的猪肉干儿留给宋清辉了。

我先是租了一辆车,准备开车取道莎车古道到塔什库尔干县。

一路上有白色的冰山黄色的牧草和星星点点的毡房,是一副难得一见的景观。不过大多数路段比较险峻,全是悬崖峭壁和高山峡谷,塌方路段很多,路上很多地方有落石滑坡,挡住了半边路。

头顶上就是灰色的碎石堆,路旁就是深渊,我就在悬崖公路上行驶,弯道很多,车开不快。好在现在是冬季,冰雪融水较少,否则泥石流频发,行车更加危险。

在距帕米尔高原约一百公里的地方,就能看到远方出现一堵跨度极宽的高大冰雪墙壁,这就是丝绸之路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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