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夏以为,自己这一辈子,用简单的两个字就能概括了事。

荒唐。

至于怎么详细解释这两个字所涵盖的故事,需要漫长时间细说。

目前来看,排在一位的,应当是此时此刻。

距离不过三五米,身披半透明丝质睡衣的女人,露着小香肩,轻倚在那扇象征幸福的大门,眼波流转间的妩媚与意犹未尽属于现场最受瞩目的男人。

反观穿着大红色敬酒服的桑夏,还不如那人的抹胸亮眼。

现实情况是,性感小女人不是新娘,而她也不是什么服务生,不过手持分酒器的男人的确是新郎,上衣领的风纪扣都没按上就来了,足见匆忙。

匆忙这个词很好,桑夏的婚礼很匆忙,不对,应该说从求婚到选日子包括场地布景以及婚纱拍摄,所有的一切,都很匆忙。

男人告诉她说:“我迫不及待想与你共度余生。”

于是距离那句我愿意只隔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她就完成向已婚妇女的角色蜕变。

快速的学习能力,是她最引以为傲的优势,也是唯一能拿出手匹配那个男人的特征。

十年,桑夏三分之一的人生,被她全部用在了同一个人身上。

高一那年的艺术节,她被同桌硬拖着翘了晚自习,只为站在人群的最外围,被无名者推搡,引尖叫声入耳。

“我要回去看小说。”

“别去别去,人在那儿呢,快看啊。”

“有什么可看的,畸形儿还是外星人,也不过是两个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罢了……”

那个“了”字,甚至没来得及从喉口冒出,就被涌出的赞叹声给淹没。

世间真的会有如此漂亮的男孩啊。

该怎么去形容这样一个人呢,是入夏前割下的青草,冒了汁水的新鲜混杂着燥热,一股脑的把人丢进了欲望与倾慕的复杂念头里。

你怀疑自己中邪,猛掐着大腿试图清醒,可一切都来不及了,像是坠入了一场再也醒不过来的梦,除了不断地深陷,再深陷,直到真实和幻境再区分不开。

是入睡前会想到的脸。

也是难眠时候的慰藉。

桑夏不是什么倾国倾城的长相,姿色占三分,头脑再占三分,最后的四分全靠一腔热血和囊中财物填满。

手握情书,站在烈日下,闷重的刘海就是给大脑做桑拿,晕晕乎乎间把心绪交代给了全世界。

“陈否!”

“我喜欢你!”

“做我男朋友吧!”

那个年代,尚且流行鲁莽女倒追精品男的偶像剧码,歪着的马尾是桑夏对编剧的致敬,九十度告白姿态代表真诚。

在一起这件事情,有时候很没意思的,如果不存在一波三折或者披荆斩棘,那么所有的甜都涉嫌工业糖精。

“陈否,难道你不喜欢我?”

“傻瓜,当然啊。”

用中文理解这句话,桑夏自然而然的把答案归结为“当然喜欢啊。”

英文老师在教否定疑问句的回答时候,桑夏学会了另一种解读方式,yes可以是no,而no意味着yes。

比如说面对桑夏的质疑,“陈否!难道你没睡过她?”

陈否回答说:“当然没有啊!”

这次,桑夏选择西式解读,甩了陈否一个巴掌,头也不回地离场。

没有新娘,就不存在新郎,哪里还有什么婚礼,顶多就是一顿自掏腰包的自助餐而已。

从那女人身边绷着劲儿经过,有一瞬间,桑夏起过冲动,要不然一不做二不休的把人勒死了算了,就用她那根怎么也挂不到肩膀上的带子,这么细的脖子,估摸要缠上好几圈。

思考,花了太多时间,以致于失去了绝佳的作案时机。

桑夏挂脸的不甘还是被那个女人尽收眼底,匆忙到连白眼都没翻出来,泪水抢先一步让人下不来台,甚至还殃及陌生人。

“啊——走路不看人……”

山铎被撞的一个踉跄,迎入眼一个狼狈不堪的伤心女人,道德底线让她及时住了嘴,虽然这人的处境应该已经不缺雪上加霜。

这家酒店最大的婚宴厅承办的是桑夏的婚礼,如今混乱不堪,有人尖叫,有人嘶吼,也有人破口大骂,角落里的那桌正在用最快的速度打包。

新娘不见了,新郎出轨了,小三在门口看大戏呢。

作为亲家的双方家长,十分钟前刚发表完对这桩婚事的满意以及将对方当成一家人的意愿,在新郎出轨被坐实之后又瞬间敌我分明。

准婆婆将她儿子护在身后,数落着准儿媳因为不够女人才看不住自己丈夫,准丈人的啤酒瓶子瞅准了时机砸在了挡在儿子身前的准公公头上。

尖叫是因为鲜血。

嘶吼是因为掉面。

破口大骂的是那两个方才还手牵手上台的女人。

救护车、警车、出租车齐聚在酒店大门。

桑夏以为,这世上最荒唐的也不过是这样了,期待已久的婚礼上,亲眼目睹丈夫的不忠贞。

谁承想,人的不走运从来都不是一桩一桩,而是一桩接着一桩。

顶着厚重的新娘妆,踩着烂了跟的鞋,提着裙摆在警察局大厅里签字,签谅解书,再把那对拼一起都过百的父母从喝茶间请出来。

门和门之间,真的是有差别的。

比如说,原本出了酒店大门,她和陈否是要一起回的家人。

而现在,出了警察局的大门,她和陈否成了老死不相往来的仇人。

“陈否,你不喜欢我了吗?”

“是的。”

这里的意思,中文和英文的理解都一样了,只是中国人更含蓄一些,不会加强语气,那句“不喜欢”被体面地藏进了句号里。

始于一厢情愿的爱意,最终也完结在她的一己之力下。

桑夏提出了离婚,而离婚有冷静期,三十天内,他们仍在法律意义上共享一切资源,包括那套首付由桑夏家出的婚房。

想到这里面每一块地砖,每一寸墙面,都保留着另一个女人的□□与气息,桑夏就恨不得一把火烧了这个肮脏的地方,但她没买保险,纵火也得不到赔偿,理智让她合上了手里的火机。

两年前还租住的屋子,在陈否提出结婚的那天,倒手一变成了他们的新家,二手房登记中心是桑夏一个人去的,陈否负责盯着施工队,她很喜欢这种分配,这样能最大化的提高办事效率。

现在知道,陈否当时应该真的只是办事。

分手那天,陈否告诉她:“桑夏你知道吗,你很矛盾,我需要你妩媚的时候,你只对我温柔,而我需要你温柔的时候,你又来了情调。我们两个永远不在一个频率上,相处起来真的很难。想到这样过一辈子,我们早早分开也是对的。好聚好散吧。”

桑夏抄起地上的板砖疾冲过去,被警察拦下,失去理智之前朝他狠狠啐了一口说:“陈否你大爷的。你那里单凡有嘴一半硬,都不至于上外头找存在感。是我要和你过一辈子的吗?你说你不想结婚,想一直谈恋爱,我有催过你吗?是你非要求婚的,是你这个混蛋和我扯什么一辈子的鬼话啊!我年纪轻轻就让你霍霍成二婚,还指望好聚好散?你想的美!“

“啊——去死吧臭男人!”

那块砖借着腕劲甩脱,在地上滚了两滚,又停下来,一点不给面子。

记得上一次她这么歇斯底里的呐喊,还是为了丢一束手捧花给台上那个弹吉他的漂亮男生。

“陈否!陈否!”

“陈否!陈否!”

“陈否,陈否……”

铺散在水泥台阶上的红裙摆,被踩了破碎,原来婚礼用的裙子都那么大,大到能把一个成年女性淹没,没人能伸出手将其拽出,那是属于她自己的泥潭。

一个月前。

桑夏从工作室出来,急雨,没伞。

狂奔在阴冷,搂在怀里的电脑是唯一的幸存者,向自由给她下了死命令,月底前要把新书完结,意味着她不能再沉溺在陈否的温柔乡里了。

说到陈否,这是个让人心软的名字,桑夏的白月光,也是她热爱一切的源头。

最后一班地铁,涌进站的人多到能把一切都淹没在空气里,多么荒唐的比喻,但桑夏却觉得这是最贴切的表达。

沪市真是一个拥挤的地方。

【夏夏,下班了吗?】

陈否的短信,捂热了被雨水打湿过的双手,桑夏把电脑放腿上,专心地回着消息。

【嗯。刚赶上地铁。运气超赞!】

【那就好,那你一会儿来接我下班吧,我还有一点活儿就完了。】

【好~】

桑夏的工作比陈否的更弹性,所以每一次都是她赶去五公里之外的办公大楼,接陈否下班。

对此,她风雨无阻,且甘之若饴。

出站口附近的便利店,雨伞售罄,只有破旧的小超市门口还挂着一把大黑伞。

“你好,我买伞。”

桑夏伸手准备够,被老板拦下。

“不卖黑伞,这不是给你用的。”

雨下得很大,陈否的感冒才刚好,桑夏不想再折腾他。

“老板,多少钱,我双倍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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