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念在乐乐背上哭完的第二天,乐乐的社交账号粉丝突破了五百万。

五百万。乐乐看到这个数字的时候,第一反应不是高兴,而是害怕。他以前在原来的世界里,整个小区的总人口都不到五千人。五百万是什么概念?大概是把一百个这样的小区叠在一起,然后把所有人倒出来,铺满一整条街,再从街头排到街尾,排好几遍。

他趴在花园里,把手机翻来翻去地看那些粉丝数据,越看越觉得脑袋发晕。沈念说这叫“顶流”,刘叔说这叫“大明星”,连送快递的小哥看到他都激动得把快递箱掉在了地上,里面滚出来的全是——乐乐牌狗粮。

对,有人开始生产“乐乐牌”狗粮了。

乐乐盯着那袋狗粮看了整整十秒钟。包装袋上印着他的照片,是他蹲在顾家别墅门口那张,耳朵竖得笔直,眼神犀利,看起来特别有侦探范儿。照片下面印着四个大字:“乐乐甄选”。右下角还有一行小字:“比格探长同款,吃了变聪明。”

乐乐很想告诉这些人类,他聪明不是因为吃了什么狗粮,是因为他成精了。但他又不能这么说,说出来会被抓去研究的。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脸出现在各种商品上——狗粮、项圈、磨牙棒、宠物床、甚至还有一款“乐乐同款”的狗厕所。狗厕所啊,他什么时候代言过狗厕所了?他上厕所从来不需要什么厕所,花园里的任何一棵树都可以是他的厕所。

沈念看到这些东西也很头疼。她把所有未经授权的商品都交给了顾行之处理,顾行之的律师事务所专门成立了一个小组来处理乐乐的肖像权问题。这个小组的名字叫“乐乐维权组”,组长是一个刚毕业不久的年轻律师,叫小林。小林第一次来顾家别墅见乐乐的时候,带了一大束花,蹲下来认认真真地跟乐乐握了握手,说:“乐乐老师,以后请多关照。”

乐乐老师。

乐乐觉得自己可能活在一场荒诞的梦里。他是一条狗,他没有任何教师资格证,他甚至没有上过学,他连自己的名字都写不出来——好吧,用爪子蘸着墨水在地上划拉出来的那种歪歪扭扭的“L”和“E”大概不算。他怎么能当老师呢?

但小林不这么认为。小林说:“您破案的思路非常清晰,证据收集的链条非常完整,这在法学上具有很高的研究价值。我们已经把您的案例写进了律所的内训教材。”

乐乐听到“内训教材”四个字的时候,整条狗都不好了。他破案有什么思路?他就是闻到了味道就去了,看到了U盘就叼了,听到了坏人的计划就挂在车底下了。这算什么思路?这分明是比格犬的本能。

但人类好像特别喜欢把他的本能包装成某种高大上的东西。“乐乐破案法”“比格侦查学”“犬类证据学”——这些词他一个都没听说过,但据说已经有大学在开设相关的选修课了。乐乐觉得这个世界的走向越来越离谱了,比他穿越进来的那本霸总文还要离谱。

离谱的事情还不止这些。

有一天,一个综艺节目组找到了沈念,说想请乐乐上节目。节目的名字叫《超级宠物星》,是一档宠物才艺秀,每期请几条有特殊才艺的宠物来表演,然后由评委打分,观众投票,最后评出冠军。节目组的人说,他们已经联系了乐乐好几次了,但乐乐一直没有回复——废话,乐乐又不会看邮箱。他们还专门做了一个宣传海报,上面写着“传奇比格探长首次公开亮相”,海报上的乐乐被P上了一副墨镜和一条金链子,看起来像一个说唱歌手。

乐乐看到那张海报的时候,嘴角抽搐了整整一分钟。

沈念替他拒绝了。理由是“乐乐需要休息”。节目组不死心,又把出场费翻了一倍,沈念还是拒绝。节目组第三次联系的时候,沈念直接让刘叔把电话挂了。乐乐趴在旁边看着这一幕,尾巴摇了摇。他心想,沈念真是个好主人,知道他不喜欢抛头露面。虽然出场费确实很诱人——那个数字大到可以让他在宠物零食店随便买买买都不用看价格——但钱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做自己。

做一条安静的、低调的、不喜欢被很多人围观的比格犬。

虽然他现在已经完全不低调了。

出名之后,乐乐的生活发生了很多微妙的变化。比如,他再去便利店的时候,店员不再只是帮他插U盘了,而是会专门为他准备一个“乐乐专座”——就是收银台旁边的一张小椅子,上面铺着一个软垫,垫子上绣着“乐乐”两个字。乐乐每次去便利店,都会蹲在那个专座上,等店员帮他查东西。店里的其他顾客看到他都兴奋得不行,掏出手机咔嚓咔嚓拍个不停,有人还问他“乐乐你今天破案了吗”。乐乐每次都用同一个表情回应——歪着脑袋,耳朵往两边耷拉,眼神无辜而茫然,嘴巴微微张开,露出一小截粉色的舌头。

这个表情后来被网友做成了表情包,配文是“你在说啥,我只是条狗”。这个表情包在网上的传播量比乐乐的任何一张照片都要大,几乎人手一份,聊天的时候不用一下都觉得跟不上潮流。

乐乐看到这个表情包的时候,心情很复杂。一方面,他确实只是条狗,这个表情包说的没错。另一方面,他觉得自己被简化成了一个“呆萌”的符号,而他在车底下挂了四十分钟、咬破了坏人的手、从下水道里叼出了关键证据的那些英勇事迹,好像都被这个“你在说啥”的表情包覆盖了。

不过他也懒得计较。毕竟,人类喜欢把复杂的东西简单化,这是他们的天性。就像他们把顾衍之的犯罪简化为“那个坏总裁”,把沈念的三年苦难简化为“那个可怜的女人”,把乐乐的存在简化为“那条可爱的狗”。简单化的标签更容易传播,更容易被记住,也更容易被消费。

乐乐不想被消费。但他也没有办法阻止。他能做的,就是在花园里晒晒太阳,啃啃磨牙棒,偶尔追追蝴蝶,假装自己不知道外面有五百万人每天都在等他的新照片。

除了商业邀约和粉丝追捧,乐乐还面临着一个更实在的问题——他真的收到了很多粉丝寄来的礼物。

礼物堆满了刘叔的储藏室。有狗粮、零食、玩具、衣服、项圈、狗窝、洗护用品,还有各种各样人类自己做的、充满了奇思妙想的东西。有人给他织了一件毛衣,毛衣是大红色的,胸前绣着一个金色的“乐”字,看起来像一件缩小版的春节战袍。有人给他做了一个项圈,项圈上挂着一个迷你版的U盘,U盘里存着那个人的告白信。还有人给他寄了一整箱三文鱼,是那种真空包装的、开袋即食的、人类都觉得贵得离谱的高级三文鱼。

乐乐对三文鱼的处理方式非常直接——他吃掉了。一天一块,吃得嘴巴油光锃亮,毛色都变得比以前更有光泽了。沈念说他“由内而外地散发着富贵的气息”,乐乐觉得这句话的意思是“你胖了”。

但他不在乎。三文鱼比身材重要。

在所有礼物中,最让乐乐意想不到的是一封信。信是一个八岁的小女孩写的,字迹歪歪扭扭的,有些字还用了拼音。信的内容是这样的:

“乐乐你好,我是一条小狗,不对,我是一个小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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