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大亮,两千兵马如数回到营地。
“报战损!”
一打照面,叶十三冷着脸,张口就让袁彪报上战损。
“回禀王爷!”
进入军帐的袁彪,单腿跪地,拱手禀道:“行军布阵的路上,我军两个兵卒,不小心翻入沟壑,一个摔断了腿骨,一个磕破了脑袋,杀敌期间,无一兵一卒阵亡。”
“不长眼的东西!”
叶十三瞬间暴怒,指着袁彪的鼻子大骂,“走路都能摔断腿,还能把自己的脑袋给磕破,真**废物。”
袁彪低垂着脑袋,一张脸红得就像个霜打了的柿子,但心里可是受用极了。
只要是叶十三拧起嘴角笑了,那决定是没好果子吃的。
如果骂人,可就平安无事了。
“王爷息怒!”
袁彪低头又道:“陕宁县境内而今残敌不多,袭击大营的那部分,逃回山里的估计不足二百人,我军可一门心思对付丰泽城就是。”
丰泽城内,哲别的兵马撑死也就两万左右,但攻破一座城池,那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没有火炮和**的威力,就手头这一万兵马,能不能打开丰泽县城的城门,还是个未知数。
再说,就是破了城,在顽隅抵抗的元蒙精锐面前,杀敌一千,自损八百那是毋容置疑的。
战术再高明,那也得看相对的条件,这一点,叶十三不傻。
灭了陕宁境内的这部分残敌,背腹受敌的隐患,已经是不存在了。
眼下就是耗着,耗粮草,耗双方的心理承受力。
丰泽城内,饿死的百姓越来越多。
每天都有大量的百姓出城送葬。
昔日繁华无比的丰泽城,如今却被浓郁的死亡气息笼罩着。
面对好多无人送葬的尸体,哲别急眼了。
投井填埋,那可要不得,眼下多一口水源,兵马就多一份活命的保障。
焚烧?
那更得拆不少的民居门窗做燃料,会消耗兵力不少。
路只有一条了。
那就是让自己的兵马,拉那些无主的尸体去城外掩埋。
只有这样,才可避免大量的尸体在城内腐烂。
“大将军!”
一名偏将上前,向哲别禀道:“今早探马报,昨夜陕宁县境内,大夏北防军又杀死我军半万兵将。”
半万兵将?
那不是五千兵马?
如此说来,陕宁的那部分兵马,已经是指望不上了。
“大夏军队的营地,可有动静?”
哲别虎眉头一竖,厉声又道:“本将军就不信,他叶十三会如此怕死,乖乖的闭营不出?”
望着低头不语的偏将,哲别又道:“盯住了就是,只要他打不进这丰泽城,就咬不下老子的卵。”
偏将迟疑片刻,又道:“但我军情况很不乐观,战马已经无草料可食,兵将们用喂战马的豆料当伙食,有些体弱的战马,已经卧地不起了。”
“宰了!”
哲别豹眼圆睁,毫不犹豫地说道:“既然卧地不起,趁着还有几斤肉,宰了给大家吃,要是等到饿死,只剩包着骨头的一张马皮何用?”
“对了!”
哲别目光一瞥屋子里间,又道:“摘一副马心马肝,本将军要生食下酒。”
屋子的里间,四个胖瘦不一,高矮也不尽相同,年龄又各异的女人,无一例外都光着身子。
这些女人,都是破城后,哲别挑选出来供自己淫乐发泄的工具。
牯牛一样强壮的哲别,短短数日时间,居然将这些原本珠圆玉润的女人,给摧残得一脸病色。
其中一个年过五旬,和一个十四五岁的女人,已经弯腰叉腿,走路都不是很利索的了。
还有这等岁数的女人,能被哲别看上?
错了!
年过五旬的女人,并不是姿色出众,只是勉强算得上风韵犹存罢了。只是她的身份比较特殊,是丰泽城县令张伯义的原配夫人。弃城而逃的张伯义,只带着小妾和儿女仓皇逃窜,却将外出烧香拜佛去的原配夫人没来及带走。
折腾这个老婆子,目的就是对大夏地方官府的羞辱。
而那个十四五岁的女子,可是城中大户余员外家的小姐。余员外向哲别献上了绸缎庄,粮行和成箱的金银,却没逃脱掌上明珠被哲别夜夜摧残的厄运。
至于另外两个姿色绝佳的女人,那可是丰泽城中怡红院的尖子窑姐儿。
这四个女人,自打丰泽城被破后,夜夜被哲别强行寻欢,被折腾得苦不堪言。
尤其是业已绝经了的县令原配,已经到了屎尿都失禁的地步。
那个余员外家的小姐更残,自打被哲别强行占有后,下身一直出血不止,面色惨白得就像**。而且骨盆受损,就连走路都无法并腿。
她们带给哲别的,不光是这个牯牛一样的男人生理上的发泄,更大程度上,是让哲别的征服欲,得到了极大限度的满足。
偏将退出后,哲别进得里间,半眯着眼睛说道:“你们这些两脚羊啊!别她娘的成天给老子哭丧着脸,都笑起来,把你们大夏的那些乐器玩意儿,都给到鼓得响起来!”
一脸淫邪的哲别,洋洋得意地望向四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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