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遇见了一个人。
或许不能称为遇见,而是人海中的惊鸿一瞥。
有些人注定只有这错身而过的缘分,有些人,缘分深一些,便能短暂并肩。
我想,应该是我又想起你了——」
放置在桌面上的手机嗡嗡震动起来。
李时一放下笔,指尖划过接听键:“罗莎?”
“Shane,晚上有个好工作,时薪一百刀,接不接?”电话那端的人语速很快。
“地址发我。”李时一说完挂断了电话,视线落在才写了一半的日记本上。
本子已经写了大半,其中大多数篇章,都被一个人的名字占据。
写日记这个习惯,是出国以后才有的。
李时一总觉得,时间久了,大脑或许会忘记,自己曾经很喜欢很喜欢过某一个人。
但文字不会。
搁在桌面上的手机响了一声,李时一合上才写了一半的日记,看了眼罗莎发来的兼职地点,是几条街区外的酒吧。
想来也是,只有在远离这片贫民区的繁华地段,才找得到报酬如此丰厚的兼职。
她换下家居服,将钥匙揣进口袋,拎起那辆饱经风霜的公路车,穿过乱糟糟的楼道下楼。
每次扛着自行车下楼的时候,李时一都很想叹气,要是在国内,哪里需要这么宝贝一辆经了不知多少手的破自行车。
这辆车还是她初到曼哈顿那年,从已经毕业的学姐手中接过的传家宝。
据说学姐也是从上任学姐那里继承来的,交易时,学姐一脸郑重地嘱咐:“好好待它,睡觉也要带着它!千万别停在公寓楼下,不然你第二天一定见不到它了。”
李时一谨记学姐的话,从此开启了和山地车的同居生活,一人一车一住就是四年,感情极其稳定,从来没有闹过分手,除了车子偶尔掉个链子。
到了楼下,夜风裹着细雨扑面而来,李时一扫了眼街边停靠的汽车,总觉得有些眼熟,似乎这几日总能看到那辆不起眼的黑色轿车。
夜空中飘着的细雨逐渐变大,她不再耽误时间,蹬上自行车,朝着兼职的酒吧赶去。
......
酒吧侧门,先一步到达的罗莎朝巷口招手,“Shane,这边!”
李时一锁好车,小跑着迎上前。
罗莎从背包里掏出用油纸包着的三明治递过去:“先吃点东西,垫垫肚子。”
李时一接过三明治,和罗莎一起蹲在酒吧侧门的台阶上,刚咬下一口就顿住了。
烤得酥脆的恰巴塔面包,搭配着新鲜的芝麻菜,慢炖的安格斯牛肉透出香浓肉汁,这味道,绝对不是便利店能买到的口味。
“你做的?”她举着三明治看向身旁的拉丁裔女孩。
罗莎摇头:“我妈妈做的,听说我来找你,特地多准备了一份。”
“昂,幸好。”李时一松了一口气,继续大口享用这难得的美味。
罗莎是她在这座城市为数不多的朋友,若对方真存了别样心思,那这朋友就不太好做了。
“喂!”罗莎突然反应过来,用手肘撞她,“别以为自己受女孩子欢迎,全世界的女人就都会为你心动啊!”
话虽这么说,但罗莎心底很清楚,Shane这个家伙,在学校里有多招女生喜欢。她只带着这家伙去参加了一次姐妹会的派对,当晚就有许多女生抢着要跟她一起回家。
就像现在,同样的台阶,同样的三明治,自己像个街边流浪的姑娘,李时一却像在拍时尚大片。
破旧皮夹克敞着怀,露出里头紧身的黑色背心,铂金项链垂落在平直的锁骨,平添几分不羁的性感。
几缕被雨点打湿的碎发懒懒地搭在额前,被三明治塞得鼓鼓的腮帮子带着些孩子气的可爱。
罗莎用力咬了一大口三明治,突然觉得自己应该吃两个三明治才对,就该让她饿肚子。
填饱肚子,两人从侧门进入酒吧,震耳欲聋的重金属摇滚乐瞬间将她们淹没。
酒吧负责人快步迎上前来与罗莎热情拥抱:“亲爱的罗莎,你可算来了!今晚真是帮大忙了!”
罗莎笑着侧身,将身后的李时一推到灯光下:“这是Shane,我的老同学,她刚一出生就开始打鼓,绝对的专业级。”
李时一还是没能习惯好友的夸张说辞,但也没有露怯,站在那任由负责人打量。
负责人审视的目光在她身上流转,眼底闪过满意之色:“很好,一看就是会炸场子的,先去后台准备,二十分钟后上场。”
罗莎带着李时一熟门熟路地去往更衣室,刚一推开门,屋里便冲出一股浓烈到有些刺鼻的香味。
李时一不太舒服地捏了捏鼻子,对于这种过于浓烈的香味,她会有些喘不上气。
“忍一忍,我动作快些。”罗莎知晓好友的毛病,按着她的肩膀让她坐下,抓起定型喷雾对着她那头湿发猛喷。
“等等。”
李时一偏头躲开,“随便弄弄就行了。”
“别动!”罗莎地将她的碎发全部抓到脑后,用一根黑色发绳松松束起发尾。
罗莎收拾完头发,抓起眼线笔还要继续之时,李时一再次抬手挡住:“亲爱的,我只是一个鼓手,没人会注意我的脸。”
“好吧好吧。”罗莎放过了李时一,转头开始折腾自己。
李时一快步出了更衣室,站在门口呼吸着不算太清新的空气,看着好友把自己的眼睛画得越来越黑。
罗莎化好妆,负责人再次来到更衣室通知:“女孩们,准备好了吗?”
“当然!”罗莎扯下外套,露出内搭的粉色露腰背心,与那一头蓬松的金棕色波浪长发极其相衬,活力四射。
她挎着电吉他,快步走出更衣室。
负责人很满意两人的外形,笑着击掌:“去吧,今晚让这里沸腾起来。”
灯光暗下,两人在黑暗中登上了舞台,她们站定的那一刻,灯光开启,整个酒吧的射灯全部落在舞台中心。
罗莎扬起一个灿烂的笑容,指尖在电吉他上用力一刮。
一段高亢的吉他riff,抓住了所有人的耳朵,明快带劲的旋律像野火般蔓延,瞬间点燃全场。
李时一踩着节奏进拍。
鼓声如闷雷般响起,她甩动鼓锤的节奏又快又狠,如同夏日突如其来的暴雨。
台下,原本姿态放松,与友人喝酒闲聊的女孩们,全都被这鼓声吸引,抬头望向了那个藏在舞台光影角落里的身影。
那鼓手微低着头,碎发遮住了眉眼,整个人完全沉浸在了强劲的节奏中,随着音乐晃动。
年轻女孩们迅速集结到舞台下,随着节拍摇晃身体,目光锁定在那鼓手身上。每当她偶尔抬起眼,漫不经心扫过台下,便会激起一片兴奋的尖叫。
一曲终了,李时一握着鼓槌的手臂划过头顶,罗莎同样张开双臂,享受着众人的欢呼。
两人上场,仅仅一首曲子而已,便将这场子的气氛完全热了起来。
罗莎站在立麦前,和台下闹腾的顾客互动。
李时一藏在灯光阴影处,胸膛微微起伏,平复着有些急促的呼吸,酒吧里温度有些高,她觉得有些热,脸颊上出了薄汗。
但台下那些人的目光有些炽热,她不是很想脱衣服,只能用手背抹去下颌处那颗晶莹的汗珠。
台下顿时响起一阵口哨声,其中夹着女孩们的起哄声,都在叫着让她脱掉外套。
在这狂热的气氛中,酒吧一处不太起眼的角落,坐着一位与热烈气氛格格不入的女人。
她穿着一身极其贴合身形的黑色长裙,双腿交叠慵懒地靠在沙发上,高跟鞋尖微微翘起,将人的视线抓向她纤细的脚踝。
她的面前没有酒,只放着一杯鲜榨橙汁,她静静望着舞台上那个被女孩们调戏的鼓手,眼神平静,彷佛只是在看一个与己无关的陌生人。
李时一却像是有所察觉,抬起头,直直望向女人所在的昏暗角落。
视线彷佛穿透了晃动的人影与迷离灯光,实则什么都看不到。
快节奏的吉他声再起,李时一收回目光,和罗莎配合着,继续今晚的演出。
那片昏暗角落里,黑裙女人收回了目光,端起桌上的橙汁,抿了一口,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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