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子里面有家混沌店,这么晚了也还有人在吃混沌。
老板娘看见她,露出惊喜的表情,“哎呀,挺久没见到你了呢。”
“还跟以前一样哈?”
“嗯。”白幼卿坐到简易的木桌前,安安静静的盯着桌面。
老板娘熟练地捞起一勺混沌扔锅里,朝她身后望一眼,促狭地笑,“你那个斯斯文文的男朋友呢?”
白幼卿跟宋斯屿上学的时候就经常在这儿吃混沌,两人的样貌一个比一个俊,让她记忆深刻。
白幼卿一顿,知道她说的是宋斯屿,有些怔神,“他出国工作去了。”
“哎哟,这么出息呢。”
白幼卿没再说话,想起了一些往事。
她第一次带宋斯屿来吃这家馄饨的时候,那洁癖怪连屁l股都落不下去。
他探过头,悄悄对她说:“这种地方,不会有食品卫生问题吗?”
宋斯屿这人,哪哪儿都好,就好得不像凡人,有时候白幼卿都觉得他身上没多少世俗气。
洁癖得要命,对治病救人这件事儿更是有种说得上是天真的善良,好几次差点被医闹。
“您的馄饨好嘞。”
老板娘将馄饨端上来,腾腾热气太过熏眼睛,熏得她眼热。
一滴泪“啪嗒”一下掉在桌面上。
白幼卿舀起一颗馄饨,吃进嘴里。
脑子里是宋斯屿表情别扭地尝试,随后忍不住笑,“还挺好吃的。”
说完,他低声对她说:“回头我学习一下,做给你吃。”
他的洁癖还是没有被美味抵消。
但只要每次她想吃,语气稍微软一软缠一缠,他就会又陪她来了。
每次来,他都浑身不适地左看右看,然后一遍遍地帮她擦拭桌凳。
今天是他的生日。
她却连他的尸体在哪儿,都还没有任何的线索。
想到那张永远温柔的脸,白幼卿的眼泪便止不住地往下掉。
掉在斑驳的木桌上,馄饨汤里,尝不出咸涩的味道。
这时,一只大手突然伸到她面前,那手上拿着一张叠得方方正正的手帕。
白幼卿顿了顿,缓缓抬起眼,对上那张熟悉而成熟的脸庞,心底一沉。
或许是今晚过于难过,她一把拿过他手中的手帕,没做思考就冲动地就质问了出来,“你跟踪我?”
周鹤臣没有回答,兀自坐到她对面,微笑,“曾经我带你二哥来过。”
果然,老板娘见到他,也是一副老熟人的模样,“周先生来了,还是要原味吗?”
“嗯。”周鹤臣点头,目光专注地注视着对面眼睛通红的女人。
老板娘不是多话的人,熟稔地客套了两句,就煮馄饨去了,也没问他们为什么会认识。
在周鹤臣面前,白幼卿突然就哭不出来了,拿着手帕随便擦了两把,埋头吃起馄饨来。
今晚她不想去追究,周鹤臣到底是在监视她,还是真的又是巧合。
老板娘将馄饨端上来,白幼卿忍不住抬眼,她就想看看,周鹤臣这样的人,是不是真的能吃管这种普通的食物。
像是感受到她的目光,周鹤臣抬眸与她对视一眼,毫无芥蒂地拿起勺子,舀起一勺汤。
看得出来,他从小受到过良好的教养,吃东西慢条斯理、优雅从容,仿佛一场视觉享受。
就是与这陈旧的小摊,有种格格不入的违和感。
白幼卿不禁想,干妈那样挑剔的人吃穿用度无一不是锦衣玉食,而她的儿子却被周鹤臣带着到这种地方来吃这种东西。
如果这是周鹤臣的蛰伏,这要花费多少的心思,才能让一出生就含着金汤匙的大少爷乖乖听一个“私生子”哥哥的话。
吃完,周鹤臣亲自结了账,向白幼卿发出了邀请,“你好像很难过,需要喝两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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