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这一刻,俞浅墨才觉出不对来。

全家没有一个人为她说话,因为她从娘家带来的佣人,全都因为各种原因离开了。

服侍她的小茵,去年冬天偷了婆婆朱素兰的一对金耳环,被辞退。

当时俞浅墨因为流感发烧住院,等她回到家里,一切都已尘埃落定,小茵也不见踪影。

后来,自小服侍她的宋阿婆,又因为要帮忙带孙子,主动请辞,她万般不舍,抱着宋阿婆哭了又哭,也只能接受。

就在刚刚,她注意到,从前在父亲大房子里工作的司机和管家,也都换成了陌生面孔。

仿佛有一张无形的手,一点点抹去她旧日的生活痕迹,以至于到今日,她忽然陷入孤立无援境地。

她以为她和盛向明母子是一家人,没想到,他们才是一家人,她只是个外人。

已经是后半夜了,初秋的风越来越凉,她抱起手臂,不停搓着胳膊,却还是觉得冷。

盛向明冷心绝情,把她关在门外,待在这里不是办法,她必须先找个去处。

可是,该找谁呢?

江眠风是她最好的朋友,可她人在美国留学。

陆大有是她青梅竹马的伙伴,可他家在城西,离这里太远,她又没有车。

想打电话叫陆大有来接她,环顾四周,商家都已关门,再说,她口袋空空,一个硬币也没有。

她想了又想,依稀记起宋阿婆家就在两条街之外。

从前路过宋阿婆家,她都是坐在车里,从不记路,只大约记得是在南边。

于是,她迈开步子向南走。

宋阿婆一向疼她,一定会收留她。

下过雨的地面,有些湿滑,她专挑有路灯的地方走,尽量克制自己,不去看那些隐在黑暗中的区域。

清冷的月光洒在她身上,像是无声的陪伴。

街角的垃圾桶,突然传来一声异响,把她吓了一跳。

接着,响起“喵呜喵呜”的声音。

原来是野猫在翻垃圾箱。

俞浅墨拍一拍胸口,松一口气,片刻后又觉得悲戚无比。

现在的她,不就像一只流浪猫吗?

不过,来不及顾影自怜了,她曾在报纸上读到许多社会新闻,明白独身女性和夜间行走,是最易出事的两大要素。

她低下头,快步向前走。

拐到第二条街时,她开始觉得不对劲,总觉得身后似乎有脚步声,可是停下来去听,又什么都听不到。

回头看看,只有昏黄路灯照着一条空荡荡的街。

她有点后悔贸然去找宋阿婆了,或许,她应该待在大门口,就算他们不让她进去,至少家附近的治安比较好。

现在她已经迷路,就算想回去,也晚了。

身后好像又响起脚步声,紧跟着她的脚步声,所以不容易辨认。

像是有人在悄悄跟着她。

一颗心几乎提到嗓子眼,她又急又怕,加快脚步往前走,就在这时,斜刺里忽然冲出来一个人。

她先闻到一股恶臭,接着,才看清这个人的长相。

这是个流浪汉,纠结蓬乱的头发遮挡了半张脸,粗短的手指像一把铁钳,箍在她手臂上,他冲她咧嘴笑,露出一口肮脏牙齿。

最可怕的,是他脸上垂涎的神态。

俞浅墨紧绷的神经终于达到顶点,“啊”一声尖叫起来。

这一叫,反而把流浪汉吓了一跳,手劲一松,俞浅墨趁机拔出手臂,拼命往前跑。

不要,不要,她死也不要被流浪汉捉住。

跑掉了一只鞋,跑散了头发,可她浑然不觉,只顾没命地往前跑。

“啪!”

脚下一滑,整个人重重地摔在地上。

膝盖热辣辣地疼,好像流血了。

她要爬起来,继续跑,可是腿却疼得使不上劲。

流浪汉的脚步声越来越近,那可怕的影子就要笼罩到她身上。

她急得飙出眼泪。

就在这时,雪亮的车灯刺破黑夜照过来。

一道穿黑色长风衣的身影下车,快步走过来,抬起一脚踹向那流浪汉。

正中心窝。

流浪汉哀嚎着倒在地上。

来人像一阵风,来到她身边,扶起她,嗓音低沉悦耳。

“你还好吧?”

她呆呆地看着他。

凌厉的下巴,高耸挺直的鼻梁,漆黑如墨的剑眉。

明明是偏硬挺的五官,却生了一双桃花眼,笑起来眉眼弯弯,柔情无限。

她认得这张脸。

城中风头最劲的公子哥,首富伍家的大公子,伍冲霄。

他和当红女星的绯闻常常出现在八卦报纸的头版。

“你的腿受伤了,我抱你上车。”

不等她回答,他已经打横抱起她,走向车里。

他的肩膀很宽,遮住身后潮湿阴暗的街巷,占据她全部视线。

仿佛整个世界,只有他一个人。

他的身上干燥、清爽,给她冰冷的身体带来一丝温暖。

伍冲霄把她小心翼翼地放在后座上,又脱下外套,轻轻披在她身上。

淡淡的烟草味和古龙水味道弥漫在鼻端,一闻就知道是上等货,是来自古巴的顶级烟草。

她对花花公子没有好感,可他刚刚救了她。

比起那可怕的流浪汉,他的大衣和烟草味,是她更为熟悉的世界。

眼下,这已经是最好选择。

“老钟,开车。”

伍冲霄淡淡的嗓音刚落,车子立刻平稳驶出。

速度很快,却很舒适。

伍冲霄就坐在她旁边。

他这个人,即使不说话,也散发着不容忽视的存在感。

俞浅墨往角落里缩了缩,半张脸埋进那件羊绒大衣里,轻声说,“伍少爷,谢谢你。”

劫后余生,惊魂甫定,她整个人都有些脱力。

伍冲霄侧头看着她,微微一笑,一双桃花眼里甜得能滴出蜜来。

俞浅墨心头一跳,立刻别开眼。

这就是花花公子的本钱,一个微笑,一个眼神,就能勾魂摄魄。

难怪那么多女人前赴后继,主动贴上来。

她想起某八卦小报上对他的评价,“他像一颗闪闪发光的钻石糖,每个女人都想尝上一口。”

“你知道我?”

笑话,整个A城,谁人不知伍大少爷的名号?他三天两头登上报纸头条,今天在某某舞厅和知名女星热舞到深夜,明天有某某小姐追到车边,主动送上香吻,后天两名舞女为他互相撕打如野猫。

想起这些,俞浅墨只能含糊地点点头。

伍冲霄潇洒一笑,露出白净牙齿。

“我这个人一向心善,看不得美人流落街头受苦。”

俞浅墨脱口而出,“大少爷救风尘的故事,我在报纸上读过没有十篇,也有八篇了。”

伍冲霄得意地吹了声口哨,“看来常常上报,也有好处,至少让俞小姐了解我优良品质。”

原来是个自大狂。

俞浅墨偷偷撇了撇嘴。

伍冲霄忽然凑过来,吓得她又拼命往边上靠。

可是,她的背早就紧紧贴着车门,退无可退。

伍冲霄那骨节分明的大手,越过她,摸到她肩膀后的车门,按了一下。

一声清晰的咔嚓声传来。

“要是不上锁,我怕俞小姐一不小心掉下车,本少爷救人变害人。”

原来他是给车上锁。

俞浅墨的双肩放松下来。

“怕我?”

“我……没,不怕。”

她结结巴巴地否认着,却不敢看他。

她的生活中从未出现过伍冲霄这样的男人,带着十足侵略性,自信张狂。

他有一头浓密的头发,弓形嘴唇饱含爱欲,皮肤透出些许古铜色,显出健康昂扬的生命力。

穿衣又极有品味,外表靓过电影明星。

“那你为什么不敢看我?”

“我不是不敢看你,我是,我是……”

“我是”了半天,到底说不出个所以然,伍冲霄哈哈一笑,潇洒无比。

“女人都喜欢看我,你还真是没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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