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原本半个小时就能结束的洗头,被岑舒予拖到了四十多分钟才结束。
洗完后,柏修斯的衣服和裤子早已湿透,尤其是上衣。
那件浅驼色的POLO衫沾了水后紧紧贴在身上,勾勒出藏在下面的几块腹肌,如同坚硬的礁石。
当然,同样湿透的还有他的灰色休闲裤。
可岑舒予不敢去看。
她虽然没有任何性经验,但她不傻,她知道只要一低头就会看见什么,但她拒绝亵渎柏修斯。
他在她心里是神圣的,是世间最温柔、最圣洁的圣父。
她崇拜他爱慕他,却不容许自己产生任何染指的念头。
洗干净头发后,柏修斯取过一条干发帽,将岑舒予的头发包了起来。
第一次使用这种工具,他显然不太熟练,没扣紧,一大绺湿发从旁边漏了出来,逗得岑舒予哈哈大笑。
做任何事都能游刃有余的柏修斯,竟然也会有手忙脚乱的一天。
这让岑舒予想起了小时候,柏修斯刚学着给她扎辫子的那会儿,也是这样手忙脚乱的。
左边的头发扎进去了,右边就掉下来一小撮。要不就是手劲太大,把小发圈给崩断,弹到自己的手背上。
岑舒予把这个称为铁汉柔情。
可惜她现在长大了,柏修斯就再也没给她扎过辫子,最多最多也就是揉揉她的发顶。
这么想来,长大好像也什么好的。
给岑舒予包好头发后,柏修斯回房间去换了干净的衣服。岑舒予也艰难地把湿掉的睡衣脱了,换了另一条。
她仰面躺在床上,将脑袋半悬空吊在床边,耐心且满怀期待地等着柏修斯回来给她吹头发。
算起来,今天真是最近半年来最最幸福的日子了,岑舒予这么想着,于是打开了手机纪念日,偷笑着把今天的日期圈了起来,贴上了一个爱心的可爱标签。
为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心动,进行了一次具有仪式感的纪念。
……
柏修斯换好衣服回来后,看见岑舒予正躺在床上,怀里摊着一本书看得津津有味。
小姑娘大腿贴着柔软的被褥,小腿交替着晃来晃去,裙摆随着晃腿的动作堆积在腰间,露出里面的居家短裤。
米黄色的,上面还有菠萝的图案。
她看得入神,像是没听见动静。
柏修斯不动声色地从床上移开视线,拿过桌上的吹风机,淡声说:“快起来坐好。”
岑舒予却没有动弹,从书里慢悠悠抬起头来,仰着尖尖的下巴,盯着柏修斯。
脚掌还在空中悠来荡去,像水中摇摆的尾鳍。
“你猜我在看什么书?”
柏修斯没接话,走近两步,将她两条晃个不停的、充满生机的小腿一手摁住,往下一压,
“坐起来好好看书。”
见她的腿终于安静了,他便立即把手松开。
可他掌心的温度却没有消失,印在了她的小腿肚上,一整块都暖烘烘的,像被阳光晒过的小猫肚皮。
岑舒予坐起身来跪坐在床上,悄悄把手垫进裙摆下,捂住那片被碰过的皮肤,似乎想要留住那团温暖。
表面看起来端端正正的,像个听话的小孩。
柏修斯将她的干发帽取下来,用气垫梳轻轻地替她梳理着湿发,问:“所以在看什么?”
梳理到刘海的时候,岑舒予就乖乖闭上眼睛,轻声说:“在看《荆棘鸟》哦。”
相传,有一种鸟,一生只歌唱一次。它离开安全的巢穴寻找荆棘树,将胸膛刺入最长的尖刺,在剧痛中发出最动听的歌声,以生命为代价换取永恒的绝唱,因此叫“荆棘鸟”。
柏修斯挑了挑眉,“是考琳·麦卡洛的那本?怎么突然想看这个了。”
这本书是岑舒予在柏修斯书房里翻出来的,讲的是少女梅吉爱上了神父拉尔夫,为了一段注定悲剧结尾的感情,她甘愿忍受一生的孤独与等待。
和她的处境多么相似啊,岑舒予哀愁地想,难道说这也是她和柏修斯之间的结局吗?
岑舒予捧起书,模仿着话剧表演的姿态,动情地念出她勾画的句子:
“we've been the thorns in each other's flesh, and God help us, we loved it.”(我们是彼此血肉中的荆棘,但上帝作证,我们甘之如饴。)
念完之后,岑舒予满怀期待地看着柏修斯,等待他的回应。
却见他轻轻弯了弯眼角,将干发帽重新扣在她的头顶,笑着故意揉乱她的头发,用一种对晚辈的宠溺将那份隐喻彻底稀释。
“我以前怎么没发现,我们的Floria这么适合去演话剧?”
岑舒予幽怨地瞪了柏修斯一眼,不满地说:“你把长发公主的宝贝头发给弄乱啦!”
柏修斯眼里笑意更深,“It's my bad, little princess.”
柏修斯的声音极具质感,天鹅绒的质地,沉磁温厚,尤其是说英文的时候,就像在热巧克力可可里注入了牛奶。
柏修斯平常都叫她Floria。
在岑舒予小时候,他还会叫她Pumpkin、Munchkin、Peanut之类的可爱昵称,仿佛她就是他最疼爱的宝贝。
可现在长大了,柏修斯就只会叫她Floria了。
冷不丁听到他叫她小公主,岑舒予心里甜滋滋,别提有多得意啦。
她将脑袋枕在柏修斯的膝头,闭上眼,任由他修长的指尖在发丝间穿梭。
热风温暖,时不时将柏修斯身上的香气拂进她的鼻子。
柏修斯总是拥有能让她心安的魔力,没一会儿,岑舒予的眼皮渐渐变得如有千斤重,意识在热风中逐渐融化,没撑多久就一头歪在他的腿上睡着了。
柏修斯关掉吹风机将它搁到一边,低头轻轻晃了晃岑舒予的手臂,没叫醒她。
就着澄黄的壁灯,柏修斯垂眸看着睡梦中的小姑娘。
她的睫毛像半圆形的黑羽扇一样铺开,侧脸贴在他的腿上,脸颊软肉被微微挤出来一小块。
在光影的投射下,能清晰地看见她脸上细碎的绒毛,像是一颗一捏就能沁出丰沛汁水的水蜜桃。
柏修斯放弃了继续叫醒岑舒予的念头,尽量放缓动作,将腿一点点抽了出去。
随后,他俯身,双臂穿过她的膝弯与后背抱起她来,掀开被子,把她放进被窝里,掖好被角。
末了,他又轻柔地拨了拨她的刘海,在床边站了一会儿,才将灯关掉,无声地从房间退了出去。
岑舒予就这样在睡梦中错过了柏修斯的怀抱,可是今夜注定是个不寻常的夜晚。
这一夜的梦境,彻底推倒了她心中那道摇摇欲坠的、道德的围墙。
在梦里,柏修斯不再是她的长辈、监护人,而是一个充满吸引力的男人。
他们置身于深夜的花园秋千上,头顶是璀璨的深蓝色星空,四周蔷薇横生。
她踮起脚尖,主动亲吻了柏修斯。
他的唇如她预想中那般柔软。学校里那些女生的描述在这一刻得到了印证——和喜欢的人亲吻的感觉真是棒极了。
虽然只是一个蜻蜓点水的吻,文明且健康,却足以让岑舒予心动不已。
早上醒来时,岑舒予盯着天花板出神,心底又惊又喜。
柏修斯嘴唇真实的触感挥之不去,一回想起梦里的场景,她就羞耻地立刻把脸缩进被窝里发出尖叫。
以前她从不会做这种梦,对那些男孩们所谓的喜欢,也不过是肤浅的喜欢几张好看的皮囊而已,根本算不得什么。
可柏修斯不一样。她知道这才叫喜欢,是女人对男人的喜欢,掺杂着渴望。
但甜蜜的感觉很快消失,随之而来的是巨大的恐慌。
这种感情像是一种可怕的病毒,一旦放任它在身体里滋长,终有一天会侵蚀掉所有正常的伪装。
她害怕柏修斯发现真相后的眼神,那是她最无法承受的——他大概会厌恶,会讨厌,或者更糟,会用那种失望透顶的目光冷冷地审视她。
哦天呐,如果这种事真的发生了,和世界末日有什么区别?
岑舒予在床上翻来覆去,脑子里乱成一团浆糊。这份秘密沉重得压在她胸口,令她喘不上气来。
她必须得找个人倾诉,哪怕对方一句话都不说,也能让她在即将溺毙的恐惧里抓到一根救命稻草。
如果不找人分担情绪,她觉得自己真的要发疯了。
—
柏修斯今天早早就出去了。
连续几天在家中照顾岑舒予,已经让他积压了大量不得不亲自处理的事务。
午饭过后,趁着湖边的风还算凉爽,岑舒予攥着手机出了门,沿着湖岸慢悠悠地散步,跟好朋友煲着电话粥。
“……千千,我要给你说的这件事,你一定一定不许告诉别人噢。这个秘密要是传出去一个字,我就和你绝交!”
电话那头的背景音听起来有些嘈杂,隐约能听到餐具碰撞的声音。
魏千毓和岑舒予是在流浪动物救助的志愿活动中认识的。盖因两人是活动里唯二的东方面孔,一见如故。
魏千毓小时候随着家人移居罗马,父母在市区一所华人扎堆的语校附近开了家麻辣烫的小店。
“什么事啊大小姐?不会又要我给你偷偷带奶茶吧?”魏千毓一边打着电话,一边还在店里忙着,
“——爸,三号桌,加份淀粉肠。”
岑舒予站在湖边,鞋尖在砂石上碾来碾去,发出沙沙的声响,“哎呀不是的。是…是…”
是了半天也没说什么出来。
她看着湖面上细碎的波光,纠结着到底要不要告诉魏千毓,想了几秒钟,深吸一大口气,
“我有喜欢的人了!”
她闭上眼,一股脑地说了出来。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瞬,随即传来一阵嗤笑:“嗐,我还以为你要说什么惊天秘闻呢。所以,这次又是哪一个?让我猜猜——是你们隔壁男校那个杰瑞米?”
杰瑞米?
岑舒予在脑海里费劲地搜寻了一圈,才想起那个有着一头漂亮棕发、笑起来坏坏的男生。
“不是他,这次完全不一样。”岑舒予急切地反驳,“不是以前那种闹着玩的喜欢,是真的…那种喜欢。”
“啊,你上次看那个乐团贝斯手的时候,也是这么对我说的。”
“有吗?没有吧。”岑舒予说着继续往前走去,“但是我说了,你可别骂我也别被我吓着。你要保持冷静理智,并且要坚定地站在我这边,好吗?”
在打电话的时候,岑舒予就是一个单核处理器,脑子同一时间只能处理一件事。
因此,她只顾着往前走,根本没发觉自己在往哪里走。
不知不觉间,她走远了,绕了几圈后发觉自己有些分不清方向。穿过一处不起眼的花园转角,一幢石屋突然出现在她眼前。
她竟然从来不知道庄园里还有这个地方。
两层高的单体建筑,灯光透出窗棂,孤零零伫立在湖边,看起来颇为神秘。
这里环境清幽,树林掩映,虫鸣鸟啼此起彼伏。
岑舒予本只是出于好奇往前走了几步,却在转过一面矮墙后,骤然顿住脚步。
花园的凉亭中,有几个西装革履,身形高大的男人。
而最中央的那人安然坐着,漫不经心单腿翘起,神情淡漠。
是柏修斯。
可他不是早就出门处理工作了吗?
但此刻的柏修斯褪去了往日的温润,眉眼冷沉,带着令人无法逼视的威势。
他的脚边跪着一个男人,头发凌乱,白衬衫皱巴巴地挂在身上,沾了血,不知是自己的还是别人的。
岑舒予迅速意识到自己闯祸了,下意识后退一步,正要转身离开,下一秒,凉亭右侧的一名黑衣男人动作迅疾地从腰间掏出一把枪,抵住跪地男人的脑袋。
枪管很长,装了消音器。
岑舒予脸色瞬间褪尽血色,本能地紧紧捂住自己的嘴巴,屏住了呼吸。
可即便她一声未出,离得也足够远,柏修斯还是瞬间抬了头。
他凭着直觉察觉到了什么,目光向四周扫过,然后对上岑舒予的视线,撞个正着。
他的目光凌冽阴戾,仅仅只是掠过一眼,就叫人浑身僵住动弹不得。
这样的目光,岑舒予只在捕捉猎物时的猛禽身上看到过。
鹰视狼顾。
这是岑舒予从不认识的柏修斯。
她吓得手指都在发抖。
……该死的,为什么没有人告诉她这里是禁地啊。
但柏修斯很快收回了目光,迅速抬起手指,向那名举枪的手下做了个停止的手势。
对方收手,没有再动。
柏修斯再次朝她不动声色投来一道目光,但这一次,比刚才温和了许多。
岑舒予读懂了,是让她快走的意思。没有一点犹豫,她头也不回地拔腿就跑。
“喂——”听筒还未挂断,里面传来魏千毓的声音,“你人呢?说着说着就消失了,你撞鬼啦?”
岑舒予脚步不敢停,闷着头一口气跑到了湖边才终于停下,心脏跳得飞快,仿佛魂还留在身后没回到身体里。
“我我…我先不给你聊了千千,晚上打给你。”
她匆忙挂断电话,就在惊魂未定的时候,肩膀忽然被什么轻轻拍了一下,吓得她直接扔掉手机跳了起来。
像只被踩住尾巴炸了毛的奶牛猫。
把身后的人也吓得不轻。
“ohoh, take it easy.”奥兰多退后了两步,“是我,小芙。”
岑舒予脸色惨白,一副吓坏了的样子,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茫然地站在原地。
奥兰多走上前,关切地问:“怎么了?怎么脸色这么差?发生什么事了吗?”
奥兰多在她面前,永远干净温暖充满少年气。那双蓝绿色的眼睛是清透的春日湖水,里面没藏什么阴影。
见到再熟悉不过的面孔,岑舒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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