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氏领了郑丰过去,介绍给她闺女认识。

许麦秋听见是宝秋的朋友,来帮忙的,忍不住感慨,弟弟真是长大了,考虑得还挺周到的。

郑丰是一把侍弄庄稼的好手,他插的秧苗,速度又快,秧苗立得也稳当,而且他腰身强劲,几乎一直都是弯着的,都没见他直起身子休息过。

多了一个强劳力,活儿干起来就是快,后面李氏和李香翠都没有再下田,郑丰一人就完成了一多半。

还有不到三分之一,明天一上午就能全部结束。

天色渐渐暗了,李氏喊他们回家了。

郑丰在溪水边冲了冲脚,便说要走了。

李氏哪里肯放?

他是儿子的朋友,忙碌了一天了,怎么也要请人家吃个晚饭。不过他是从别的地方过来的,若是待得太晚,晚上便没有地方可去。

李氏又说,既然明天还要继续,这样跑来跑去的,费时又费力,要是不嫌弃,就在家中借宿一宿。

许麦秋心中不太乐意。

郑丰是个成年男子,他们家中只有老幼妇孺,这万一……

但她见李氏在一旁热情的邀请,郑丰有些不好意思,连连拒绝。

她又想到今天这一天,郑丰干活特别的卖力,这要搁原来,绝对要三天才能干完的活儿,因为他,一天半不到就可以全部结束,这样她后天就可以回凭海了。

这样想着,许麦秋又不好意思直接拒绝人家。

不能帮你干了活,不给饭吃也不让人住吧!

郑丰拗不过李氏,最后还是跟他们回了许家。

许麦秋在回去的路上,拐去村口的肉铺称了三个带腿的猪蹄,让老板给剁成小块,割了一大块猪肝,又去买了两块豆腐。回来后,在自家小院里摘了豌豆,莴苣,便进了厨房。

李香翠也洗净手,来给她打下手。

许麦秋把猪脚扔进煮沸的大锅里,接过李香翠洗干净的猪肝,开始切起来,还不忘问:“你原来认识郑丰吗?他是宝秋什么时候交的朋友,怎么都没听他提起过?”

李香翠拿了小凳子坐在一旁剥豌豆,“去年认识的,是个猎户,人很热心。”

许麦秋听见弟妹也认识,倒是放下心来。

她把猪肝都切好了,放进瓷碗里,又撒了点盐,放了些料酒,腌制,突然想起什么,把手放围裙上擦了擦,说:“忘了问郑丰喜欢什么口味了。”

“他什么都吃!”

李香翠瞧见许麦秋略带狐疑的眼神,她心中跳了一下,又赶紧说:“原来我去找宝秋的时候,我们一起吃过饭,他什么都吃,不挑食。”

“哦,那就好。”

这时,煮猪脚的水沸腾了,许麦秋用锅铲下去划了两下,见血水都煮了出来,便把水都倒了,又在冷水里洗净,开始锅中放油,放冰糖。

许麦秋的动作很快,几个菜很快就烧好了,李香翠已经把菜都端去外面了,就剩下猪脚,还在锅中煨着。

许麦秋切了两颗小葱,然后掀开盖子,把小葱均匀洒入,用锅铲翻了两下,便铲了一小块猪蹄出来,送到嘴边,吹了两下,觉得不烫了便咬了一口。

咸淡适中,肉已经软了,最外面的一层肉皮入口即化。

真好吃!

许麦秋拈起那块小猪脚,又咬了两口,忽然眼角余光瞥见一道人影。

转头看去,竟是郑丰。

他斜倚在门边,双手交叠在胸前,已经不知道看了多久了。

此时见许麦秋看过来,他微微一笑,“我来端米饭。”

他的目光太直接,许麦秋感觉到有些不自在。

“我一会儿就把米饭端过去。”

郑丰没走。

他非但没走,反而走进厨房。

“我来吧,别烫着你了。”

他挨得她很近,高大的身形站在她身边,非常有压迫感。

许麦秋皱眉,什么也没说,朝一旁让了让。

郑丰将她的小动作尽收眼中。他笑了笑,端上米饭就出去了。

许麦秋默默地注视他,待他走出厨房心才落下来。

不过转了个身,又看见李香翠站在厨房门口。

“你来的正好,猪蹄好了,我要分两个小盆,你帮我端一盆出去。”

李香翠也没说话,很安静地进来,端了菜又出去了。

等许麦秋上桌的时候,李氏已经与郑丰相聊甚欢,见到她就迫不及待道:“秋儿,原来郑兄弟是个猎户,据说一张好皮子能换不少银子,目前还没有说亲……”

“娘,”许麦秋夹了块猪脚给李氏,“您尝尝我做的这个怎么样?”

许麦秋的语气有些硬,李氏察觉到了,她看了看闺女,及时闭上嘴,不过一会儿之后,她又与郑丰道:“郑兄弟,来尝尝,我们家麦秋做这个最是拿手。”

郑丰依言夹了一块咬了一口,咀嚼两下,脸上很自然地绽放出笑容,“好吃!”

他看着许麦秋,笑的童叟无欺。

李氏在一旁,看看郑丰又看看许麦秋,只觉满意。

晚饭过后,李氏把小院最靠外边的杂物房给收拾出来,给郑丰住。

白日里忙了一天,都很累了,到了晚间早早地便歇下了。

夜半时分,万籁俱寂。

忽然。

“吱呀……”

一道开门声,打破了这沉沉夜色中的宁静。

李香翠几乎是屏住了呼吸,悄悄地关上屋门,四下看了两眼,这才轻手轻脚地朝院中一隅走去。

她轻轻推开门,听见里面均匀的呼吸声,心中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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