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午,烈日当空,热浪升腾,视野如水波纹般扭曲晃动。

颇朗俯身在枯黄的草丛中缓步潜行,凹陷的肚皮几乎贴着地面。

肥厚的脚掌肉垫,能让他的行动毫无声响,即便已近在咫尺,猎物却没有一丝察觉。

酷暑难耐,领地里的这片绿洲因干旱而几近枯竭,草食动物们逐水逃离,他已经三天没有进食。残存的力气,只够他发起最后一次拼尽全力的攻击。

10步,9步,8步……近一点,再近一点,才能确保万无一失。

可他的猎物,那头瘦骨嶙峋的落单羚羊,也因死亡临近而格外警醒。仅仅5步之遥,在他纵身一跃前的一瞬,羚羊发现了他。

颇朗不能放弃,这是他几天来遇到的唯一一头猎物,他已经没有机会等到下一个倒霉鬼了。

羚羊蹬着孱弱的后蹄,一次次奋力跃起,颇朗与它的距离却越来越近。

就现在!颇朗弓起健硕的腰背,修长的身躯化作一道金色弹弓,尖牙利爪直扑猎物细弱的后颈……

铛,铛,铛,铛——钟声破晓而至,将颇朗从梦中惊醒。

他猛地坐起,眼前无边无际的旷野,霎时间消失在呛人的焚香里,已到嘴边的猎物也跟着灰飞烟灭。

该死的,偏偏在这紧要关头醒了!他攥拳捶了下床板,狠狠闭了闭眼。

要是能再睡一会儿就好了,说不定可以接着做刚才那个梦。

倒不是贪图那茹毛饮血的腥膻,颇朗只想知道,梦里他化身的那只豹究竟有没有捕到羚羊。

窗外匆忙而杂乱的脚步声,不容他耽搁片刻。他翻身跳下石榻,拉开门,汇入向饭堂涌去的匆匆人流。

颇朗个子很高,一眼望去,尽是僧人们光秃秃的青灰色头顶,同样剃发光头的他却显得那样格格不入。

这是他寄住在崇福寺的第70天。

一年前,他追随主教大人阿罗本从家乡那座在战火中被毁的隐修院出发,一路东行,穿过沙漠、翻过群山,终于在两个多月前抵达传说中“遍地流着奶与蜜的东方之都”——大唐帝国的王城长安。

这一路的艰难险阻,与长安城的繁华富庶相比,简直不值一提。

蒙神庇佑,进城后不久,阿罗本就受到大唐皇帝召见,得以进宫向“天可汗”进献救主圣像、讲述经文圣训。

皇帝陛下深深折服于救主的智慧与大能,不仅准许阿罗本在长安城内传播圣教,还赐下赏金,让他在义宁坊内营造一座圣教堂,以此“广传教法、普渡众生”。

兴建教堂并非一日之功,在此期间,他们师徒二人奉旨寄居在义宁坊内的崇福寺,与寺中僧侣同吃同住。

崇福寺的方丈智行老和尚为人宽厚,师徒二人在此颇受礼遇,衣食住行并没有太多不便。可毕竟与此间僧众信仰不同,日常接触总有这样那样的别扭与摩擦。

为此阿罗本时常警告颇朗,凡事宽容、忍耐,不能与他人争执口角,更不可擅动武力、冒犯主人。

因此,即便被身后的僧人推搡了一路,进饭堂时险些被门槛绊倒,颇朗也只得咬牙稳住脚步,装作毫不在意的样子。

排队领到一个陶碗、一双竹箸后,颇朗来到长桌边坐下,发饭的僧人便在他碗里放下一勺粥、两个蒸饼。

不知道是什么谷物做成的粥入口粗粝,蒸饼也顽韧费牙,对颇朗来说,却是来之不易的好饭。

事实上,能按时按点、安安稳稳坐下来吃这一日两餐,已经是从前的他想都不敢想的奢侈生活。

在天父眼中,世人生来有罪,唯有日复一日的苦行,用血与泪洗涤灵魂的污秽,才能获得救主的宽恕与恩典,死后升入天国。

颇朗对此深信不疑。他最初的记忆,就是与隐修会的兄弟们一起,手持荆棘杖,在烈日与沙暴的试炼下,进行旷日持久的赎罪游行。

有人说,当年安东尼兄弟就是在这样的游行途中捡到了还是个小婴儿的他。

后来,年迈的安东尼兄弟在一次旷野修行中告别了尘世。主教大人说,安东尼兄弟的身体被鬣狗啃食殆尽,灵魂则被天使接入天国,获得了永生。

那一年,颇朗十二岁。他还没学会如何面对死亡,一心想去天国与安东尼兄弟团聚。

他执意效法安东尼兄弟,独自一人走进杳无人烟的沙漠。

在那里,他遇见了世间最美丽、最优雅的造物——一头满身斑点的豹子。他跟在那头野兽身后,学着它的样子在树上、在草丛中蛰伏蹲守,突袭羚羊与野兔。

他用磨尖的石片划开猎物的脖颈,靠温暖的鲜血充饥。

三十三天,他征服了夺走安东尼兄弟的旷野,也赢得了主教大人的青睐,成为主教大人身边的侍从、护卫。

与朴实笨拙的安东尼兄弟不同,主教大人充满智慧,教会颇朗不少本领:识字、算数、解读经文、与人交涉……他本以为自己会成为执掌戒律的护教修士,主教大人却另有安排。

“抵御肉身的诱惑,是为让你拥有为神工作的勇气和意志;通往天国的路,是由辛勤的劳作铸就,你当尽你的全力,在异邦人中传播神的智慧、荣耀神。”

主教大人的教导时时在耳边回响,颇朗端起碗喝一口粥,将难嚼的面饼冲下喉咙。

“颇朗。”

一声轻柔的呼唤,将他的思绪从天国唤回人间。面前伸来一只白净的手,在他碗里投下一枚小小的东西。

颇朗回头,与那双温柔的笑眼打了个照面。

是他,崇福寺中唯一一个能叫对颇朗名字的僧人,因此,颇朗也默默记住了他的名字——慧迟。

“颇朗”并不难发音,可寺中僧众总是满脸坏笑地叫他“破滥”。他猜想,这两个字在汉话里一定不是什么好词,这些异教徒是在给他起绰号、嘲笑他。

只有慧迟好好叫他的名字,也只有慧迟看他的眼神里没有一丝警惕与敌意。

在这群或黑瘦干巴、或痴肥蠢笨的秃子当中,皮肤白皙、长相俊美的慧迟是那样与众不同。像一颗珍珠落在砾石堆里,无论是白天还是夜晚,他都散发着安静却夺目的光彩。

那是一块糖,一块橙红色、半透明的蔗糖。慧迟将它丢进颇朗的碗里,脸上挂着天真无邪的满意微笑,转身走回另一张桌子去了。

坐在对面的僧人抬头看了看颇朗,随后扭头与旁边的人挤眉弄眼,露出意味深长的怪笑。

慧迟的举动的确引人注目,可事出有因,颇朗知道,慧迟是在对他表示感谢。

昨天傍晚,颇朗去后院挑水,看见四五个年纪不大的僧人围成一圈,正轮流将一团僧袍颜色的布在空中抛来抛去,个个嬉皮笑脸、吵吵嚷嚷。

被围在当中的慧迟垫脚伸长手臂,却怎么也抓不到越抛越高的僧袍。那几个人瞧见他这副无助的模样,愈发乐得起劲。

颇朗把木桶投入井口,心中满是轻蔑。同样是避世修行的场所,与家乡的隐修院比,这里的僧人未免太轻浮散漫,简直毫无纪律可言。

在隐修院,别说是像这样嬉笑玩闹了,但凡有谁脸上露出一丝一毫轻松愉快的表情,下一秒,护教修士们就拿着荆棘杖来到他面前了。

救赎的路本就布满荆棘,修行要是那么容易,岂非人人都是圣徒?颇朗拎出一桶井水,倒进自己带来的木桶里。

他正要提桶走人,却听身后爆发出一声整齐的惊呼。

众人随即一哄而散,转眼间就只剩慧迟一人,仰头眼巴巴望着那棵枝繁叶茂的大槐树。

慧迟的僧袍被抛到了树杈上,离地足有一丈来高。

颇朗曾经蹲守羚羊的胡杨树,比这可高多了。他放下水桶,顺着粗壮的树干轻身攀爬上树,毫不费力地将那件赭石色的僧袍抛了下来。

没等慧迟回过神来,他便拎起水桶,一言不发地走开了。

温凉的稠糊没能融化糖块,直到碗中见底,那块糖仍剩下不少。

颇朗不爱吃糖,准确地说,是吃不惯。这种能带来美好体验、引人产生享乐欲望的东西,是修行路上的绊脚石,也是隐修院的违禁品,他来到此地前从没吃过糖。

对面的僧人应该很喜欢吃糖。颇朗留意到,那人眼巴巴地瞅着他碗底的糖块,在他端着碗起身的瞬间,那人甚至语气不善地嘟囔了一句,想必是在骂他不知好歹、糟蹋好东西吧。

颇朗沉静的脸上挂起一丝轻蔑的笑意,可这时,主教大人阿罗本的声音在不远处响起。

“颇朗,你随我来。”

颇朗急忙追了上去,跟随主教大人的脚步走出饭堂。

主教大人扭头浅浅看了他一眼,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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