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超市出来,盛安报了自家地址,薛引鹤一路沉默,将他送回家。

盛安家在京市郊区,他父亲早逝,跟母亲相依为命,工作后就把母亲接到城里,奈何母亲过惯了乡下闲适自由的日子,住进钢筋水泥的“牢笼”里,没几天便受不了了,盛安只好在京郊乡下买了个小院跟母亲一起住下,每日通勤往返就要两三个小时。

车子刚驶入小院门口的小路,一个步履健硕、围着围裙的老太太就迎了出来。

“哎哟,可算回来了!买什么呢磨蹭这……”老太太嗓门洪亮,话说到一半,目光猛地定在驾驶座的薛引鹤身上,眼睛瞬间亮了三个度,“这位是?”

“薛总,那是我母亲……”盛安有些尴尬地向薛引鹤介绍,他母亲一向这样,热情得有些……过分。

他加快速度,拉开车门,拎着超市购物袋下车,“妈,这位是我老板,薛总。”

薛引鹤摇下车窗,并没有要下车的意思,他露出礼貌而温和的微笑,微微颔首,姿态无可挑剔,“阿姨好。”

老太太脸上的皱纹立刻笑成了一朵花,倾身向前仔仔细细将薛引鹤打量一番,半个身子几乎要钻进车窗里,“哎哟,盛安你小子,天天对着那么俊的老板上班,也不早点带回来让我瞧瞧!这长相,这气派!比电视里那些明星强多了!”

她说着,不忘嫌弃地瞥儿子一眼,“不像我们家这个,随他爸,木头疙瘩一个!”

盛安一脸尴尬:“妈!您别瞎说!薛总,您别介意,我妈她……”

薛引鹤保持着礼貌的微笑:“没关系。”

他正准备告辞,老太太却猝不及防地拉开驾驶座车门,“薛总是吧?熄火下车!来了就是客,快进来坐,我正好蒸了桂花米糕,还热乎着!”

她根本不给拒绝的机会,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直盯着薛引鹤熄了火,随即几乎是半拉半请地把薛引鹤拉下车,推进院子里葡萄架下的木桌旁。

“阿姨,真的不打扰了,我……”

“打扰什么?尝尝点心算什么打扰!”老太太打断他,故作不满,“你是不是看不上阿姨的手艺?”

这话直接将了薛引鹤一军,他所有的推辞坐老太太这种“胡搅蛮缠”式的热情面前,全数失效。“我不是这个意思……”

“哎,不是就对了!盛安,你还愣着做什么?赶紧洗菜做饭去,没看见你老板坐这儿吗?一点眼力见都没有!”

老太太指挥完儿子,又变戏法一样地端出一碟晶莹软糯的桂花糕和一壶沏好的茶,热情地推到薛引鹤面前,“薛总,盛安做饭还有一会儿,先垫垫肚子,乡下粗茶淡饭,你别嫌弃!”

盛安任命地进了旁边厨房,开始忙碌起来。

这时,一直黑色的小身影从厨房探出头来,盯着薛引鹤委屈地“喵呜”直叫,薛引鹤不自在地躲闪着它的目光。

老太太应是不知这猫是薛引鹤的,走过去一把抓住小猫脖子后那一撮毛,将它拎进猫笼里,关上门,随即在一边的猫粮袋子里胡乱抓一把扔进猫食盆,“吃吧吃吧,又饿了是吧,就这么些,收收你那挑食的坏毛病!”

她回到院中,坐在薛引鹤正对面,随口吐槽,“盛安朋友托他养的猫,矜贵得很,不许吃剩菜剩饭,只能吃名贵猫粮,我老婆子是真搞不明白,那么宝贝,怎么不自己养着!”

她并未察觉到薛引鹤的不自在,转而笑眯眯地看着他,越看越满意。

“薛总啊,你看你,长这么好,事业又这么大,”她抿了一口茶,话锋一转,“有对象了没?”

薛引鹤端着茶杯的手机不可查地一顿。

老太太也不等他回答,自顾自地说下去,目光还瞟了一眼在厨房切菜的儿子,“要我说啊,找对象图啥呢?不就图个知冷知热!像如今这样,下班了,有人等你回家,一起吃顿热乎饭,聊聊天,比啥都强!”

她指着厨房的方向,“你看看那傻小子,别的本事没有,就这点随我,知道疼人。我一早就教育他,不用担心自己经济条件一般,跟有钱的比那是永远也比不完的,会做饭,可比送什么花啊包啊的实际多了!”

说到兴头,老太太也并不在乎薛引鹤的沉默无言,她起身,到院墙边提溜过来一个酒坛子,豪气地拍开泥封,顿时一股醇厚的米酒香气弥漫开来。

她兴冲冲去厨房拿了两个酒杯,给薛引鹤斟上:“来,尝尝,我亲手酿的,甜着呢!可惜那小子没福气,过敏!”

随后她凑近薛引鹤,压低声音,像分享秘密一样,“过日子啊,说到底就是这油盐酱醋,是晚上亮着的那盏灯。两个人能坐到一张桌子上安心吃顿饭,能聊到一块儿去,这日子啊就有奔头,就叫幸福!你说是不是?”

薛引鹤坐在那里,耳边是老太太质朴却直击要害的话语,鼻尖萦绕着农家米酒的甜香和从厨房里飘来的、越来越浓郁的饭菜香气。

看着盛安在厨房里熟练翻炒的背影,看着小院里朴实无华的一切,他沉默着。

第一次没有去思考商业蓝图和数字报表,而是认真地、困惑地,品味着老太太口中那“油盐酱醋”构成的,他从未真正理解过的,名为“家”的滋味。

那颗冰封的心,仿佛被这平凡的烟火气烫了一下,留下一个清晰的印记。

……

第二天,薛引鹤头痛欲裂地在自己公寓醒来,看一眼时间,已经是早上九点。

他隐约记起是盛安开车送他回的家,他沾上床,倒头就睡。

他缓缓睁开眼,发现自己侧躺着,怀里紧紧搂着一个东西——是那个被他扔进衣帽间角落,她的枕头。

上面似乎还残留着一点她发丝的淡香,但真的,已经很淡了。

他像被烫到一样,猛地松开,将枕头扔到一边。

巨大的羞辱感和空虚感同时袭来。

除了他,没有人知道枕头在哪里,除了他自己,没有人会将它捡回来,他几乎能想象自己睡梦中做了什么。

他引以为傲的自制力,着睡梦中土崩瓦解。

原来身体比理智更诚实,贪恋一切属于她的气息。

他艰难起床,宿醉的钝痛像一把生锈的锯子在头颅里拉扯,他已经好多年没有喝醉过了。

分手之后,即便去萧壑那里,他也没有借酒浇愁,他总是无声看着萧壑牛饮,自己依旧喝茶。

萧壑嘲笑他故作姿态,他淡淡地说没什么可伤心的,只是隋泱年纪小,需要成长。

萧壑却总是醉醺醺地戳穿他的伪装,说他明明难受得要命。

他依旧嘴硬,说当下的不快意只是因为习惯,习惯,不过二十一天,过了就好了,无需用酒精来麻痹自己。

然而多少天过去了?

他无声自嘲,三十九天,她走了整整三十九天了,他却一点儿习惯的迹象都没有。

揉着刺痛的太阳穴,缓慢走进厨房,他拉开冰箱们,指尖越过那排整齐的矿泉水,径直探向最深的角落,触到一个冰凉厚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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