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斐自认也有在努力干活。

他可是要照顾教堂的老修女,还打算把后院扩建,再养上狗、鹦鹉、鸭子,到时候可对着一大群毛茸茸的小动物发号施令,想想就不亦乐乎。

这个教堂地处偏远。

在西区的最北边。

本地人信教的不多,登记在册的仅三十几号人。

而教廷里,神父的升迁大多数时候其实并不看个人的学问、光明神术的修炼程度,而在于募集到多少资金,拿到几张本区同僚的投票。有时,选域贵族的意见也十分重要。

村里人甚至更多信仰一个古代流传下来的主保圣人,属于地方特供。

是个小精灵。

原型似乎是古代的小孩子,但日头久远,也没人说得清衪究竟是男是女。

总之,妇女们相信供奉衪可以保生孩子。

千年前的索兰王朝。

当时还是众神的时代,乱七八糟什么神都有。

但唯有光明神守规、自律,且一视同仁地爱所有生命。

——包括奴隶。

于是,越来越多的人信仰光明神。

使之成为世上最大的宗教。

雪斐的日子过得闲的很。

他不是那种苦修士,每日早晚按时做祷告,每周主持一次人数寥寥的礼拜就完事。

另外。

他打算教附近的孩子们唱赞美诗。既可以学字,又有音律方面的知识,两全其美的事。

但问题又来了。

老教堂只有一架塞本特,这是一种蛇形吹奏乐器,在乡下代替风琴使用。

没有正经八百的乐器哪行呢?

他打算周末去十里地外、稍大点的城里,问问乐器行有无货。

不着急。

反正他要在这里窝很多年。

慢慢来就是。

最近还有一桩趣事来着。

是这样的——

教堂里,每星期一三五下午两点至六点是听忏悔的固定安排。

这是个很有意思的工作。

以前见习时他就干得不错。

他是个宅得住的人。

有些人坐在狭小逼仄的忏悔室隔间里,会像一只被关在笼子里的松鼠那样焦急不安,而他则惬意地剥松果。

没人来时,他便窝在里头看小说或画画;有人的话,便认真听一听。

那天。

雪斐以为又没人来,于是自管自地写家书。

一点阳光从缝隙照进来。

为借光,他歪靠身子在木板上。

“……请问,神父在吗?”

“在呢。”他说。

坐直。

放下笔。

“我有事要忏悔,我再受不了内心的谴责了。救救我!请您救救我!”

娇媚的女人的声音,哭哭啼啼。

雪斐善于辨认。

他一听就知,哦,这是男爵夫人的声音。

她是个慷慨大方的教徒,本教堂vip客户,已来过两回,捐赠钱财和物品。

对方说得内容并不稀奇。

是说,她爱上一个年轻英俊的骑士。

后者曾在她的马车陷入泥坑时帮忙解难,故而一见钟情。

“他真英俊,真的,我没从见过比他更倜傥不羁的男人。”

“他还那么正直凛然。说话也文雅。感觉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一看就是个好家世的出身,胸怀抱负,外出游历。”

“我的丈夫完全不能和他比。我丈夫嫌弃我生不出孩子,他骂我嫁给他这么多年,都没能给他添个一男半女。可他又不缺孩子,他的前妻已给他生下两个女儿。我真的是个好继母,我对她们视如己出。”

“我做得难道不够好吗?”

“昨晚,我竟然做了个梦,梦见我随那个骑士私奔了……他的黑眼眸如此坚定,我觉得他一定会把我救出泥沼……”

雪斐不知不觉地走起神。

咦?

怎么蛮耳熟?

他思忖许久。

记起来了。

前天城里知名的交际花也来忏悔,说心有所属,对方是个骑士。

还有上周还有两个人,也谈及类似的人。

连说辞、形容都差不多。

他乘骑而来,贯彻武士精神,忠诚勇武,推崇正义,通晓礼仪。

而且,那个男人好似长了一副救世主般的容貌,所有人都觉得他值得依赖,可被救赎。

雪斐不以为然,在心底嘀咕:

哪来的浪荡骑士?四处勾引女人。不知检点的东西,简直是城镇村男人们的公敌。

他一向自矜。

不管男色、女色都勿近身。

信仰光明神的修士,通常可以选择性地发三愿:神贫愿、贞洁愿和听命愿。

他都已许下。

“他叫奈特。”

男爵夫人柔声喁语,“奈特——多端正的名字。”

.

翌日。

为购置乐器,雪斐搭乡间马车进城。

有些倒霉。

他装法衣的箱子前些天下雨时淋了水,剩下一件已微垢,也拿去清洗,他换上一身常服,仅挂脖一串玫瑰念珠,塞领子里。

山径弯曲,路边是桃金娘、柽柳和荆豆丛,黄色小花开得星星密密。

春已暮,初夏显出严辣的征兆。

城里十分热闹,又是晴天,人流如织。

一条街上,紧挨排列着的房子全是做买卖的,有食品杂货,衣裳帽子,鞋匠,咖啡店,还一间颇大的餐厅兼酒馆。

中午。

雪斐便在这儿吃东西,垫垫肚子。

他要了一份热蛋奶,加蜂蜜和酒,一点腌制鱼肉配新鲜蔬菜。

正值餐点,营业高峰期。

低矮天花板下的大厅里人满为患。

左边有张小桌,挤着十来个男人在玩骨牌,乌烟瘴气。

他们一边吵吵嚷嚷,一边议论国家大事,如同他们是国家元首。脏话像暴雨天瓦槽淌下的污水一样,溅得到处都是。

“我看国王的几个儿子是要同室操戈了。尽管黑王子是个厉害人物,可谁叫他不得他父亲的疼爱?”

“嫡长子继承是传统。如果乱掉,教皇不会愿意为僭王加冕吧。”

“哈哈哈哈,教廷现在算什么玩意儿啊?再说了,只要给足钱,那群念经文的可以做任何事。”

“黑王子不是掌管着皇家骑士团吗?”

“是呢。他如果登基,便是一位难得一见的‘骑士王’。”

“听说他剑术厉害,而且很有学问……”

岂止啊。

雪斐想。

帝国的大王子还会七种语言,和他现在相同年纪时,黑泽尔已经在帝都的王家学院拿到金融和法律的博士学位,是大学者狄摩亚斯的弟子。

黑泽尔自小聪颖过人,即便不做王子,也是个可载入史册的神童。

而他还勤奋!真可怕!

怕是许多贵族家孩子都被拿来与他比较过。

人比人,气死人。

雪斐还好。

他胸无大志嘛。

妈妈曾感慨:“宝宝,不要跟王太子学。他把自己逼得太紧,听说每天把学习的时刻表精确到分钟,连睡觉都无法安宁。这日子过着有什么意思?真怕他英年早逝。像我们宝宝,懒一点,笨一点,也不错呢。”

“谁懒啦?谁笨啦?”他气得一蹦三尺高,“我只是不稀罕跟他比。他是王太子,谁都要奉承他。哼。”

生来就是王国的储君,背负的责任之重是旁人难以想象。

雪斐隔岸观火地对黑泽尔抱以些少的同情心。

可毕竟他俩素昧蒙面,将来估计也不会有任何交集,黑泽尔是王太子,是站在帝国诡谲权力中心、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人物,而他立志做个平凡慵懒的乡野小神父。

云泥之别呢。

因此,他对黑泽尔并不好奇。

所知仅限于此。

.

茶余饭饱。

雪斐四处游逛一番。

他悠然自若地溜进一间古董铺子。

挑拣铺陈白绸缎的展台的二手玩意儿,拿起个小望远镜打量。

旁边,有个原本就在的中年大叔,相貌平平,一看见他便直了眼。

雪斐无惊无澜。

说实话,习惯了。

爸爸的原话是:“全家几代人的神眷怕是都用在雕琢你一个人的皮囊上了。”

哥哥则认真地建议:“留点胡子怎样?”

雪斐天生体毛淡,皮肤白皙光洁,而且他也讨厌茂密的须发,而古时修道士需要将头顶剃光——他都不乐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

【www.nmxs8.cc】

小说推荐